第二章 选择孩子们

类别:都市 作者:程虎啸字数:11530更新时间:22/07/21 14:15:49
  爱之深沉   第一篇:爱的序篇   如果时间可以倒转,我想我一定会再一次喜欢上家浩的。   他,一个小小帅帅男生,总是偷偷的坏笑,会突然拿小零食哄我开心,最喜欢像跟屁虫一样跟着我,他说他喜欢做我的一条小尾巴,事实证明,他的话成了最精确的预言,这条小尾巴一跟便是三年。   我们相识是英雄救美人。   周日我叫上宿舍的小可去市里购物。她可是一个砍价的高手,曾经在一家店铺把原价少一分也不卖的店主直接砍晕,一件正宗山羊皮的衣服被她砍到三折。那一役,我对小可那可是羡慕嫉妒恨啊!羡慕小可从小就有的超级禀赋,嫉妒她一眼就能看到商品的瑕疵,更恨自己比她多了两只眼却不能断定是否物有所值,所以每次出门购物都喜欢带上小可,购物的时候有她,人就会觉得倍儿踏实、放心、自在。   那天,我们还是像往常一样在市里第一大道逛街,那是我们每次逛街的必去之地。当我们在商铺里溜达了好久,疲惫到再也不想多走一步路的时候,突然,一条丝质围巾映入我的眼帘,顿时我像打了鸡血似的浑身充满力量,我朝小可一使眼色,她便意会的点了点头,在小可同商铺的老板热烈砍价之时,我不经意的一抬头,一个长相龌蹉的男人正凶狠地瞪着我,瞬间,他便拽我的包包,把我整个人拖倒在地。一个小女子哪里来的力量和一个抢劫的男人对抗呢?还没等我发出呼叫,那男人就拿着我的包包便飞快的跑进了一条胡同。由于事情发生突然,我同小可面面相觑。   “抢劫了!”很长的时间后,我们才如梦方醒。我呆坐在地上,眼神无助地看向劫匪跑进的那条胡同。   直到看到那个失而复得的包包出现在我面前,这才回过神来。我紧紧抓住它,再也不肯放手。里面有我的学生证,有我的银行储蓄卡,校园卡等等。在大学生活这些东东真的是缺一不可啊!直到清点了第二遍之后我才心有余悸地看到了家浩。这个可爱的男生立刻露出了调皮的小虎牙,笑着问:“没吓着你吧?”   “哦,我没事,你好厉害。”我发自内心的称赞道。我掏出皮夹内的五百元钱递给家浩。“谢谢你,一点小意思。”   家浩笑了,一脸的坏笑:“我视金钱如粪土,我不看重钱!”哈哈,没想到 还是一个咬文嚼字的书生哈。   我们对视一笑,像五百年前许下誓言今生定要重逢的那些男女一样,就这样我们相识了。那天我们一起吃了龙须面,吃了麻辣鸡,吃了小龙虾,喝了许多的奶茶、可乐,酸梅汁,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胃肠空对月啊。   从那以后,我们就撕扯有白领,往来无白丁。家浩来自阿里山姑娘的故乡云南,他经常穿上民族的服装来看我,顺便还会唱上几句家乡的歌曲。他的歌喉婉转啼鸣,歌曲清润圆润。经常一曲歌罢,引来围观者甚众,甚至连空中喜鹊也不禁驻足在树上欣赏着他美妙的嗓音。   每每聊天谈到抢劫的事情,那可怕的一幕总使我心有余悸,唯恐再出现一次、两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或许就是这样吧,现在一想起那天的事情心里都还会发慌。然而家浩却是那样的平静,“在劫匪冲进胡同后的第一时间我也冲了进去,那劫匪看到有人紧跟就突然一个转身拔出刀子,朝我嘶吼着:“小子,不关你事,赶紧给我滚。我淡淡的看着他,然后左手猛地在劫匪面门一个虚晃,那小子持匕首狠狠的朝我手臂刺去,我顺势右拳一个前冲,一记掏心重拳击中他的心口,只闻一声惨叫,那小子直接被干晕在地。直到警察来了才叫清醒他。”   我像看天外来客似的看着家浩,手不自觉的紧握着家浩的手,由于紧张头上一时竟冒出了冷汗,家浩用纸巾给我擦拭额头。“乖,有我在你就不会怕了,我可是武林高手。”也是有武林高手在身旁护卫,我还有什么害怕的呢?   生活过的悠闲而有趣,那段日子我像是找到了归宿感一样,全身被莫名的安全感充斥着。“就这样被你征服。”我莫名的想起那英的这句歌词,经常会唱起那首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曲调,我的家浩,我的爱!   我是大小姐的脾气,在我的面前,家浩也就只能做个小男人,做本小姐我的御前跟班。我虽喜欢家浩,但这不足以使我为他改变我的脾气、我的嗜好、以及我对另一半的要求。   我的要求其实挺简单的,首先他的外形必须要帅,一米八以上的个子,脑子要灵活,会疼人,重要的是看着一定要顺眼,即使金钱万贯,只要我看着别扭那也白搭。而对于家浩我则是降低了自己的标准的,家浩只有一米七的身高,看在他英雄救美的面子上就不做计较,就相抵消吧,但心里总还是会有那么一点小小的遗憾,直到遇到了灏明。   灏明他是我的中学同学,属于那种让人一见难忘,哦不,是一见倾心的美男子。笑起来嘴角还有两个明显的酒窝,深情的眼睛具有秒杀女生的魔力,灏明所到之处都会引集一群羞羞答答的女生。他是那些情窦初开的女孩们公认的帅哥,他的一个眼神便会让那些女孩瞬间的智商降为零,高兴个好几天,自然而然灏明也成为女孩子们在宿舍谈论最多的话题。   然而,作为众多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灏明,我却是一点也不喜欢。他来自单亲家庭,或是由于在这样一个环境中长大的缘故,他身上总透着一股冷漠还有自私。只要是和自己利益相关,他便会急凶凶的去争,有些时候甚至是不择手段。占小便宜是灏明的硬伤,记得在中学时班级同学经常丢失的那些学习用具最后都会在灏明的书桌里找到,而我一贯的做法便是敬而远之,从中学我们就不是什么朋友,高中、大学亦是如此,毫不搭腔。不喜欢归不喜欢,这并不会影响他在我眼前出现的频率,校园、商场还有图书馆似乎不论在哪里都会看到他鬼魅般的身影。   自从那次提包被抢后我就把强身健体作为自己的目标,因为觉得被抢贼一下推倒在地让我觉得很没面子。于是每天早上起来必做的一件事便是上山跑步,可没想到灏明竟是登山的常客。当每天都会遇见自己最讨厌的人,那种心情想想也知道的。   岁月可以带走许多年少的往事,但却带不走一个人的模样,灏明一笑起来还是有着甜甜的酒窝,还是有着迷人的眼睛,但他贪小便宜的习性在我的脑海中深深扎根,挥之不去,然而直到那个雨天我对他的看法才有了改变。   记得那天忽遇大雨,登山的人都聚集在一个山洞里避雨,雨持续的下着,丝毫没有要停的迹象,狂风夹杂着暴雨铺天盖地,自然而然山洞的水位暴涨。   “大家快做好下山准备吧,这样下去山洞会被雨水淹没的。”灏明喊道。   “这么大的雨怎么下山?”有人提出质疑。“暴雨暂时是不会停的,但在这里就只有等死。”灏明不容置否的回答。“我第一个出去,大家排好队跟在后面,都要互相抓紧前面的人,山下不远处就有人家,大家不要担心。”这是我心中一直存在的那个灏明吗?这么的见义勇为,这么的舍己为人。。。我乖乖的抓紧前面一位大哥的衣襟,小心地走跟着队伍走出山洞。   狂风暴雨肆无忌惮的朝我们袭来,衣服早已湿透,队伍被大风吹的左右摇晃。“使劲抓紧了,一定不要松手。”夹杂在暴风雨中的灏明的声音显得那么的微弱。山上的小径变成了一条凶险的河流,暴雨狂风像鞭子一样抽打着每个人的身体,四周充斥着暴风雨疯狂的嬉笑声,队伍前列的灏明依旧不停的大声提醒着每一位登山者。   时间过的很是漫长,越漫长就越足以证明艰难。我记得有一个笑话这么说,有人问爱因斯坦什么是相对论,他说“当你坐在火炉上一分钟像一小时那样的漫长,当你同心爱的姑娘在一起时,一小时像一分钟那样的短暂,这就是相对论。”现在的我们就像坐在火炉上一样,煎熬着那一分一秒,只是取代火炉的是狂风暴雨而已。   在足足的一小时之后,终于安全下山进入民居家,顷刻间所有人的都瘫倒在地。我们每个人心里都知道,要是没有灏明指挥和当机立断后果真的不堪设想。那一刻,看到如释重负的灏明笑了笑,我的眼睛湿了,是泪水,咸咸的。   之后,不论在哪看到灏明我都会主动去打招呼,全然没有了往日陌生般的感觉。灏明也会主动找我说话,再慢慢地熟悉中我们的共同语言多了起来,对灏明我有了异样的感觉,但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愫。这难道是爱情?   我不信这是爱情,可是为何我看到灏明总是心跳耳热,为什么看不到灏明却一再的想看到他。每天最盼望的就是登山,等着这个从小就厌恶的男人出现,我开始不能理解自己的这种举动和情愫。我已经有了恋人了,他就是我的家浩。但我欺骗不了我自己,对于灏明确实有着一种说不明的情感,而这种情感是我无法掩饰的。   对一个人的爱就是对另一个人的残忍,我的爱有限,不能均分给每个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开始冷落起家浩。家浩买回来吃的,我不再小鸟依人般的高兴,家浩带我出去玩,我提不起兴趣便总是找理由推脱。看到家浩一次一次失望的神情,我有压力觉得对不起家浩,但同时又觉得像是再慢慢地解脱。为了灏明?我不知道...   我同灏明走的越来越近,发现他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他,不是我记忆中讨厌的那个他。现在的他大方、热情、向上,他会给我讲他今后的理想,办公司、挣大钱,然后我们一起去周游世界,是的,他的理想中多了一个我。我陶醉在我们所畅想的未来的的幸福生活中,却忘记了曾经的家浩,曾经那段不能以为会永远记得的爱情。或许不能说是忘,只是隐藏了起来,对的,新的记忆总会占据那些旧记忆的位置,慢慢的,便有了一个叫做记忆的长河的东西。   “笑娜,你不认为我们很有缘分吗?从中学到大学,我们总在一个学校,一个班级,但我们的心却一直相隔着千万里。”我用手去掩住灏明的嘴巴,“别说这些,现在的我们距离不是一直再拉近吗?我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你说不是吗?”灏明露出了笑容,他那可爱的虎牙像一道闪亮的匕首在我的眼前一晃就不见了。“是啊,是啊,我们都会找到我们理想的一半。”灏明附和着。   “灏明。”   “嗯?”   “那时的你有那么多的缺点和不足,小气、自私、冷漠还有贪小便宜,为什么现在的你和那些一点也没关系了呢”我搂着灏明,脑袋贴在他的胸前,真诚问到。   “我还是以前的我,其实我根本没有改变,以前我也是很真诚啊!”灏明又笑起来,是的,他的笑看起来是很真诚。“哦,那是我以前看花了眼,最好的就是现在的你。”我给自己找台阶下,并且下的还是如此的坦然。   这难道就是爱情?成全对方,牺牲自己的小虚荣心。我有些忐忑起来,有些不敢把握今后我们的发展了。但有一条我不能否认,我爱灏明,今生唯一的爱!   对一个人的爱竟会被掩埋了十几年,一次偶然的机缘巧合就会焕发所有青春的活力,为了潜藏在心底的那份爱情会不择手段的去追求,爱情有错吗?还是我们错了呢。望着对面的家浩,我流泪了。我不是一个脆弱的女孩,可是对家浩来说我就是他的一切,我这样做是不是太残忍,他失去的不仅是我这个人,而是精神支柱。面对着这个可以为我流血甚至牺牲的男人,我是不是太过绝情了呢。   我们喝着咖啡,他喜欢喝拿铁,而我则是一杯卡布奇诺,可今天的他却喝起了伏特加。我看着他把浓烈的液体一杯接着一杯的灌进自己的嘴中,眼角淌出了泪水,我想感受一下那泪是不是热的,可是,我却没有。   是啊,我们的一切到这里便算结束了吧。我没有给他我的任何承诺,他却把他的心掏给了我。他成全了我对灏明的所谓的爱情。   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着灏明,不单是因为我爱他,还因为内心想对灏明的补偿,以前的我对他的冷漠像一把刺入我心灵的刀子使我难受。我们在公园看草长莺飞的季节变幻,我们在商场欣赏琳琅满目的精致商品,我们去观看全球同步上映的外国大片,我为灏明献出了我的时间、精力以及所有的热情和爱,对于他我的爱不曾有一份保留。就这样我陷入情网,觉得他的一切比自己重要多了,这是一个女孩的死结,就这样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以为这就会是所谓的永远,这是一个女孩对未来生活的最美的憧憬。   我成了一个傻子!都说处于热恋的时候智商大幅度的降低,或许真的是这样,在半年的时间,我花掉了太多的金钱,父母给我的生活费、自己给高中学生补课收入,我省吃俭用所有的给灏明买这买那,这些我都不在乎,我只知道我想要对他好就这么简单。我把灏明打扮的漂漂亮亮的,打扮成一等一的帅哥。可是他呢,为我做过什么呢?   爱是两颗心的交换,一颗心是不行的,时间久了,终会疲惫,终会碎,一颗心的爱最终会受伤的。我不知道我和同灏明会不会有一天也是这样吗?从当初对灏明的不理不睬到如今的热恋狂爱,我从爱情的低谷起步直接进入爱情天堂,像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我不知道会不会在这样的爱情里迷失方向最后甚至受伤呢?   “笑娜,你给我买的这件衣服真是土气,你让我怎么出门?”   “笑娜,你的眼光真的不行,宜居青海的房子比海之畔的房子好多了,等有钱了就买宜居青海的房子。”   总是不满意,总是话里有刺,慢慢的问题似乎越来越多,难道那天清晨暴雨带给我那个崭新的、乐于助人的灏明并不是我看到的想像中的的那样子?是我的错觉?是不可靠的?可是一个连生与死能可以置之度外的人在爱情上会如此的不认真吗?...   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和家浩联系了。那天我一个人去逛商场,看到了家浩急匆匆的背影,只是和以前相比显得消瘦了很多。我躲在人群中,默默的注视着这个我曾经爱过的男人,心里有种说不出的落寞。或许一个人在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有时候即使得到最好的感受不到那份好一切也徒劳。但我对灏明还是有信心,的,我相信我们的爱情!   爱情是什么?是每日的争吵,是漠不关心的生活,还是只是一个人的爱情呢。那天,我决不会忘记的那个深夜。。。灏明一直没有回我们居住的小屋,我打他的电话,他说同学聚会,当我再拨的时候,便已关机。外面下着雨,我毅然决然的走进雨中去寻找灏明。   在那家昏暗的酒吧,那一幕刺痛了我的眼睛,灏明缠抱着一个女孩,他们彼此吻着,像一对久恋的情侣,而灏明更像个买春的男人。我几乎是颤抖地走进他们,然后呆呆的站在灏明的面前,而他几乎没有看我,依然同那个女孩亲亲我我。我觉得自己像个小丑一样,心里有太多的为什么,有太多的不解,有太多的愤怒。。。终于,我拉起了灏明,这个我曾经深爱过的男人,狠狠扇了他一记耳光。他恶狼似的看着我,抓住我的头发,狠命打我。我哭喊起来,浑身发软然后瘫倒在地,这就是我心中的白马王子,这就是我放弃一切去寻找的真爱?   “庄笑娜,你给我听好了。我从没有爱过你,你就早点死心吧,你以前看不起我,歧视我是吧?哈哈,我都还给了你,你不要哭哭啼啼的装可怜,委屈,现在这一切才是你该得到的,你以为我是好人?呸!你知道我有多少女朋友,多给你十双手你也数不过来,你以为那天我是为了那群白痴吗?我是为了让你看看我的演戏功力,我是会演戏,而且很会演戏,你这个小天鹅还不是被我骗了!哈哈......”这个男人还在歇斯底里地说着。后来我已记不清了,我的心却已经被轰炸开来,最后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小可在我的身旁——我的好姊妹。我继续的昏睡着,我的心已经死了,肉体活着还有何用?我的真爱,也只不过是一场被耍的游戏罢了,原来我一直是在唱独角戏,像个小丑一样痴情的融入剧情,感动的只有自己。。。我想到我的父母,想到爱着我的家浩,想到曾经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泪水无声地滑落......   几天来我不吃不喝,是真的一点食欲也没有,只靠着营养液的注射。我甚至拒绝医生对我的救治,我不想继续活着,一切像噩梦一样,我已觉得自己遍体鳞伤,那一刻的我只求速死。   住院期间小可一直陪着我,安慰我,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撑起了我心灵的晴天,她让我找到了活下去的理由,爱情算什么东西,我苦笑了。她给我讲她的趣事,讲我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讲砍价的秘诀,总之,逗笑我才是她的最终目标。她笑起来很灿烂,像透过窗户洒进来的那一抹阳光。   哀莫大于心死,对于爱情我是彻底的绝望了。灏明的绝情离开,家浩的痴心过去,我陷入我给自己编织的死结。那些曾经的往事都会在我的脑子过电影一般c清理掉一切,可是记忆却没有办法清除。曾经那个温馨的小屋如今竟成为了我的伤心之地。   “笑娜。你回来了。”是房东的声音。   “哦,阿姨。回来了。”我牵强的笑了笑。   “回来就好,最近一个人老是找你,说一个叫家浩的出事了,想见你一面。这是那个人留下的电话。”   接过纸条我便在第一时间拨通了电话,家浩是怎么了?   “喂,你好,我是庄笑娜,你找我有事吗?”   那头的声音明显的粗重起来。“我是家浩的弟弟,我哥哥几天前去世了,他最后的要求是想见你一面。”   “你说,家浩他......”我有些不能抑制,心慌乱地跳着,像要从喉咙蹦出来一样。   “你在哪里,你哥哥在哪里?”我有些歇斯底里。   我住在青云路的“青云招待所”,这里有我哥哥给你留下的东西。   我冲出房间,伸出手臂,大声喊着“出租车,出租车。”眼泪早已哗哗的留下。   人生没有后悔,人生不可能重新开始,人生不可能彩排,人生就是现场直播,最后都是要谢幕的。   当我面对家浩的弟弟,我没有看到我意料中的漠视和冷漠。他给我倒了一杯水,示意我坐下。他看着我,“我哥哥给你留下他打工积攒的一万块钱,还有被市里表彰的五万元,这些哥哥嘱咐我都给你。哥哥说你是一好女孩,希望你可以快乐的生活。”说完,他递给我一张写有我名字的存折。   这里有我哥哥给你留下的磁盘,他很感谢你给他带来的美好生活,美好的记忆,感谢你曾经对我哥哥付出的爱。   我全身无力,想要说些什么却发现发不出声,我累了,是真的累了。太多的变故带给我身心的摧残,再加上家浩的突然离开,我已经无力再承受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好人总是被命运如此摧残呢?   “你在这待一会吧,我要回去了,赶中午十二点的火车,明天是我父母的忌日,我要回去祭奠。”   我机械的点了点头我依然呆坐在那里,四周静悄悄的,死一样的沉寂。我已经不会哭了,眼泪也早已流干,不知道该去哪里又该做些什么便只好在这座小窝里呆着,任凭孤寂吞噬着我。   “笑娜,你好。好久没叫你的名字了,也好久没联系你了,还记得我吗?那天的偶遇,是那个抢包贼促成我们走在了一起。其实真的蛮感谢他,因为他才使得我认识了你,也感谢你,给了我那么多美好的回忆。”这是家浩的声音,我想我一辈子也忘不掉的声音。   “人生就是两条彼此不能汇合的平行线,只要我们能看得见彼此就好,纵不能交汇,因为一旦有了交集那么就意味着彼此将会越来越远,既然这样,我知道会离你越来越远,可是我舍不得,是真的舍不得,你是我心中的女神,我不能看到你受苦,也不忍心,哪怕一丁点的苦也不行,或许你就是我活着的意义吧。笑娜,其实我一直在关注着你,关注着你的生活,关注着你所爱的那个人。”   “那个灏明是你喜欢的对吧?不,应该是很爱才对,我曾秘密的跟踪过他,知道他的底细,知道他的为人。我知道你坠入他的爱河,我说再多了也没用,你可能会当作我是对他的嫉妒和不满,但我不是那样的人,我只是怕你受伤而已!”   “几天前,我做了一件事。他们把我当作英雄,其实不是他们想的那样,自始自终,我只是爱着你的家浩而已。当我看到楼上那个女孩,那个长的太像你的女孩在楼顶上呼喊救命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便冲了上去。当楼上那个疯狂的家伙手持匕首扬言要杀了那个女孩的时候,那个女孩看着我,我知道她在恳求我救她。而那一刻,我把她看成了你,不知道是不是太想你的缘故。然后我就向前冲,我抓住那个企图行凶的男人,抓住他的匕首,女孩被我推出老远,那个男人抱住我,狞笑着说,我们一起去死吧!”   “当我醒来,才知道我们从楼上坠落,行凶者当场死亡,我也受了重伤,也许活不过今天了,也许活不过明天了。但我还牵挂着你,听说人死的时候想起的那些对自己来说都会是最重要的,而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想起我们一起经历的点点滴滴,“   声音截然而止,里边传来家浩弟弟的急促的声音,“医生,医生...”   我的泪腺又恢复正常了,泪水吧嗒吧嗒滴在手上,滴在录音带上。“从鬼门关出来才觉得活着是幸福的。笑娜,你知道吗?我总能梦见你,梦里的你是一个老师,那个着装和散发出来的气场还真有那么一点像呢。梦里你和孩子们开心的在一起,我想这样也好,做个幼儿园老师,那些小朋友应该会带给你许多快乐的,我也想要你快乐。”我默默的点点头,好的,家浩,我的爱人。我会做一名老师,就像你梦中看到的那样,那便是我的未来,我会坚强,会加油的,我想做一名幼儿园老师好了,生活在孩子的世界中,也生活在有你的世界中。   我记住了家浩的话,记住了家浩在梦中出现的校园,那里是家浩心中的伊甸园,也是我今后生活的伊甸园。   ...   又恢复了同小可逛街的习惯,她砍价的水平依然不减当初呢。   在小可和校学生会主席处了一段时间后才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如此狂热的梦想家。他的目标是做世界的首富,向比尔盖茨和乔布斯看齐,相比如此宏伟高山,我们的小可只能望山兴叹,主动脱离首富的怀抱重新过上百姓的生活。   还是喜欢逛第一大道,只是手提包变成了挎包而已。   时间可以冲淡许多的记忆,心中的痛苦也会随着时光流逝而日渐的淡忘。对于爱情我是真的怕了,现在只想做好一名优秀的孩子王就可以了,这不但是我的愿望,也是家浩对我的希望。   “美女,那边一个小男孩超级萌啊,赶紧去看看。”路边搭有一张舞台,是商家搞促销临时搭成的,想必也是为了吸引观众来一起娱乐,增加互动性,加强大众对品牌的印象,从而提高知名度。   “我叫小宝,我不是那个总穿着老羊皮唱歌的阿宝。我来自祖国大陆,我的家在东沟村,那里是我爷爷奶奶的生活的地方,也是我老爷爷奶奶生活的地方,但我早已经不在那里住了,我住在第一大道的东面。”说着小男孩朝着西方指了指。“我喜欢唱歌,最喜欢唱世上只有妈妈好,但爸爸不许我唱......”   “你原来跑到这里来了。”一个英俊的男人迅速的跑上舞台抱起了这个男孩。   “多快乐的孩子啊!”我不禁对幼儿园的工作幻想起来,想到每天都可以和这些小活宝在一起,心里便充满期待。   大学生活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结束了,当你还沉浸在种种回忆中,以为一切好像是在昨天才发生的一样呢,校园内各种欢庆的活动早已经开始了,那些日子整日的陪着师哥师姐老师前辈吃饭,看着四年在一起的同学马上就要天各一方,心里竟会有些伤感惆怅,谁说人不是感情的动物呢,其实说简单点,毕业也就是拍完毕业照,吃完散伙饭,然后便各奔东西去了。   我没打算考研,而是直接去附近一家幼儿园报了名当老师。我学的是企业管理,大学本科,只是不知道这家“少儿乐”的幼儿园会不会收下我呢,心里还是没有多少谱的。   幼儿园虽坐落在商业繁华之地,但却少有商业区的氛围。园内园外栽种着许多的树木,树下栽植小草和各色的鲜花。   幼儿园的守门者是一位和蔼的老伯,当我和他说我要应聘到幼儿园做老师时,他满面笑容,立即给园长打了电话,我便顺利的进入园内。园内场地好宽阔,地面上铺着塑胶,墙角种植许多的芙蓉花、紫叶李、梧桐树等等。院子到处弥漫着是花的香气,从孩子们的教室里传来快乐无羁的笑声。   校长室在三楼,我自认是一个很随性的人,然而进入校长办公室却感到了些许紧张。敲了敲门,屋门打开了,是一位慈眉善目的中年女性。她热情地伸出手,“您好,我是幼儿园的园长崔美珠,欢迎你的到来。”   园长微笑的端详着我,眉眼间充满着慈爱。“幼儿园的孩子不好带啊,你知道吗?”我知道,我回答。也对她报以微笑。   “我想知道您为什么要当一名幼儿园的老师呢?”崔校长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我喜欢孩子,我也理解孩子的心里。我相信我可以做好这份工作。为了掌握幼儿的心里、生理的一些特点,我系统的学习了这方面的许多知识,也报名参加了幼儿老师的培训,并且顺利的学完所学的教程。”崔校长看着我。“我认为你是一个好的老师,也认为你不是一时心血来潮才来这里的,但要知道幼儿的培养是最辛苦的。2到7岁的孩子,他们不会遵守那么多已有的秩序,因为他们都是孩子。”   “崔校长,我理解你的想法,我想我可以做好分内的幼儿工作。”   “好吧,谢谢你对幼儿工作的理解,你可以明天来上班,恭喜你,庄小姐。您已经成为一名光荣的幼儿老师了。”   崔校长伸出手,我紧紧握住。她的手像家浩的手,体贴、温暖,令人安心。   那晚我给家浩的弟弟打了电话,告诉他我已经成为一名幼儿园的老师,成为孩子王,成为上大学之初连想都没想的幼儿园老师,实现了我爱的和爱我的家浩的愿望。我们一起来告诉远在天堂的家浩这个好消息。   晚上的月亮很大、很圆,我枕着月亮入睡,睡的很香、很甜。   一大早就起来,把临时的居所彻底的打扫了一通。要换个好心情,卫生大扫除是最有效的放松心情的方法。   看着焕然一新的居所,然后喷上薰衣草的空气清新剂。穿上我最喜欢的衣服,带上最舒服的绒帽,呼吸着早晨清新的空气。简单吃了早点,骑上自行车来到我的工作地点——“少儿乐”幼儿园。   幼儿园门前已经有送孩子的家长了,我站在门前,微笑的面对每一位孩子和家长。   “庄老师,园长说你来后就去找她哦。”   谢谢老伯,我答应着,轻车熟路的上了三楼。   “欢迎你,庄老师。”崔校长化了淡淡的浅妆,穿着黄色的上衣,浅红色的长裙,脚上穿的是百丽的女鞋。   “庄老师,你分在小二班。你的搭档是王秀菊老师,她是一名资深的幼儿教师,有不明白的尽可以问她好了。小二班在一楼左拐处。”   “好的。谢谢您园长。”   “庄老师,祝你第一天上班心情愉快。”崔校长微笑说道。   “谢谢,也祝您愉快。”我回应着。   小二班已经来了几个孩子了。王老师看起来很严肃,有些刻板,甚至有些不苟言笑,这是这位资深的老幼儿教师给我的第一印象。   “王老师,你好。我是新来的老师,我叫庄笑娜。”我伸出手。   “欢迎你。”王老师刻板的面孔上挤出了几丝微笑。   孩子们大多都到齐了,看到新的老师,都挤到我的身旁。“老师,你是新来的啊,你长的真漂亮啊。我妈妈说,漂亮的老师像天使。我妈妈说,要每天问老师好,带给老师一个好的心情......”   看着这些可爱的孩子,我心情一下子真的大好起来。心里默想,这些无翼的天使,我一定会让你们成为最快乐的孩子。   我熟悉着这些孩子的名字:“开明、崔颢、锦鹏、小溪、应浩、国杰、佳琳、于洋、大勇、心如......”望着孩子们天真的脸庞,我感到做一名幼师是多么的幸福,仿佛自己又回到了小的时候一样。   几天幼儿教师的生活,让我感觉年轻了许多。孩子们童真的声音使我有久违的童年印象,孩子们一声声的亲切的老师,使我切身感到那份温暖。孩子们的房间堆满了玩具,使我有一种当母亲的感觉。总之,在这个新的环境中,我感觉很充实,感觉每天过的很值。   生活在你不经意间转弯,有时候你不可以控制他,顺其自然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做幼儿老师是我毕业后转的第一个弯,是因为家浩我爱上了幼儿园。但我也是一个才毕业的孩子啊,是大孩子遇到了小孩子。许多孩子都喜欢和我一起玩,而我的前辈王老师却有些受了冷落,我究竟该怎样才能处理好这一切呢。   “庄老师,你喜欢从事这项工作吗?”一天,王老师问我。   “喜欢啊,我其实蛮喜欢孩子的。孩子的天真、无邪、童趣都是我喜欢的啊。”我诚恳的回答。   “我在这个幼儿园20年。你看我脸上的皱纹一点也不比别人少,刚开始也是同你一样,喜欢孩子。当时喜欢到梦里都被孩子们的滑稽举动笑醒,你看看,那时我的照片。”王老师打开她以前的影集,指给我看她年轻时的样子。   我吃了一惊,这就是当时的王老师。瓜子脸,齐耳的短发,漂亮的面容,充满青春的活力,有着出众的身材,但如今的王老师却是水桶的腰身,严肃的脸庞,死板的表情,还有那难得一见的笑容。   “这就是您?”我震惊了。“是啊!”王老师竟然露出羞涩的表情。“那时的我可是个美女的,追求我的人太多了。看如今就是丢在大路上也没人要啊。”   “哪里啊,王老师现在是越来越有气质了,那时的青涩是被岁月磨练去的。”我说些连自己都不信的假话,但给人感觉像真的是的。   小班的孩子不是很好管,孩子的自我约束能力需要逐渐的养成。餐前便后要洗手,吃饭排队讲秩序,不许欺负小朋友,对老师要有礼貌。对孩子的这些要求我几乎耳熟能详。   同时在具体的培养过程中要根据他们自身的特点再来制定具体的方案。 比如开明好动,崔颢安静,锦鹏喜欢恶作剧,大勇最能欺负人,国杰喜欢做帮助美女的侠客,佳琳喜欢摆弄各种小玩具,于洋就喜欢劳动。针对这些孩子的特点,我们就要找出最能培养孩子潜力的方法来开发孩子们各种能力。   一转眼几个星期过去了,逐渐的感到干好幼儿老师不是那么容易的,每当想起王老师容貌性格的新旧对比我就冷彻骨髓啊。但既然答应了家浩,我就一定要坚持,不干好不罢休。这不仅是告慰他的一种方式,也是自己寻求心里寄托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