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狼王夜瞳1

类别:异界争霸 作者:天龙之翔字数:5543更新时间:21/08/05 17:57:35
出发多日,凤雪舞已带领着天策佣兵团护送辛可思商家,踏上海东大草原的边缘,不同於平日所见的景色。 一条仅供一辆马车行走的草间小路,两旁皆是高及膝盖的野草,上头附上一层白色短绒,这是海东草原的独特植物白荻草,远远望去如铺上一层白雪,每当大风起,白短绒就会随风飞舞,彷佛满天风雪,银白一片。 白荻草可是海东草原最丰富的资源,历代游牧的腾格部落所畜牧的牲畜,牠们的重要粮食,没有人类城市,只能逐水草而居,实行山季牧移的策略,其他的日常生活用品,就是靠着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换,以马牛羊来换取盐茶叶等。 辽阔的大草原令人心旷神怡,大开眼界,这是人类城市中,所没有办法见到的景象。 蔓延长达一公里的商队,佣兵分布在四周,心神摆在远方,危险随时会出现,海东大草原可不是观光游览的地区,草原上的魔狼可是会随时要人命,让人屍骨无存。 凤雪舞与阿塔走在前头,流风在後方押队,诗玄禅、月怜暄等魔法师和後勤人员位於中队,混杂在商队之中,天策出动多达一千五人的佣兵,都是新招募的好手和暗黑一族的精锐,连一些暗间的佣兵都一并出动,以免他们在天策堡趁机破坏,充当内应。 待在前头还有带路的辛可斯商家,名叫辛尼,曾来往海东大草原多次,也见过腾格部落族长几次面,算是辛可斯有心想要栽培的年轻好手之一,以往都是跟随的二把手,这次却被拔擢担任负责人,让他雀跃不已,出人头地的日子即将来临,最重要是可以将辛哈思的锋头压下。 一路上笑容可没有停过,尤其见到凤雪舞如此英气勃勃却美貌动人的副团长,谈兴大盛,话语中对辛可斯和自己的推崇,不绝於耳,凤雪舞心中只道此人已经家族出卖犹不知,还在幻想如空中楼阁的绮丽未来。 不过凤雪舞也从他口中套出不少有用的情报,至少这次交换货品的数量,更胜以往,其余并没有异样,而腾格部落那头并没有任何天灾,一切正常如昔。 光凭这一条,就足以让凤雪舞大起疑心,虽然商家认定佣兵团的信誉和实力,但第一次合作总是要逐渐地建立互信,而如此大手笔与其说信任佣兵,倒不如说是欲盖弥彰。 出发前已向诸位佣兵解释过海东大草原的严峻情形,几个暗间也不例外,这一着引蛇出洞,便是与诗玄禅再次商议所决定,瑞克大师生存下来的佣兵,全数都摆在天策堡护卫,由顾问鲁顿和太离虚坐镇,相信易守难攻的地形,会让别有用心,想要趁机混水摸鱼的人,有个意外惊喜,铩羽而归。 天策佣兵的整齐干练,给暗间佣兵极大的震撼,要知道会当佣兵的人,都是桀傲不驯,向往自由冒险之辈,最不喜欢框架条列般的束缚,否则加入军队就好,不需要冒这舔刀头血的危险。 不过天策佣兵令行禁止的纪律,着实令他们上了一课,无论佣兵新旧,一律参加如魔鬼般基本训练,那怕是资格老或武功高的佣兵,在不能使用真气或斗气的情形下,都被操得不成人形,骂声不断。 不过一个月後,效果浮现,真气与身体控制取得更大的平衡,以往一些真气流转滞碍之处,无意间已畅行无阻,虽然真气没有提昇,但实力却已不可同日而语,连暗间佣兵都大大地受益一番,就这样大家就被绑在天策这艘船上。 透过他们的眼睛,发现除了佣兵外还有两批人,一群是肩背长弓的年轻人,在佣兵团有达晤神箭之称,虽然没有看过他们的练习,但却能赶受到他们身上那股与生俱,来对於弓箭的灵性。 另外一批则是完全不知道他们的名号,神情漠然,每天只知道修炼再修炼,彷佛是一个不知疲倦的机器,其余佣兵算是被他们所刺激,才咬牙硬撑,否则说不定早就离开天策,这群是只有艾长老等人才知道的暗刃,专门为杀戮而生,暗黑一族最强力的一群。 夜晚,大伙在辛可斯家族用心整理的营地上过夜,好几处篝火同时燃起,火光焰焰,映红深夜的黑,驱走大草原的寒冷。 外围一圈简易的木栅栏,藜刺倒勾防止野兽冲撞,大桶的清水堆满整个小木屋,还有几处简陋的建筑物,在这荒凉毫无人烟的大草原,算是顶级的设施,也足见辛可斯对大草原经营的用心。 辛尼道:“这里通常是我们第一夜的营地,在顺着黄金路而行,会有第二夜营地,不过第三天进入大草原的中央地带,就没有建设好的营地,一切都需要靠自己,通常也是魔兽横行的开始。” 黄金路指的便是那条草原小路,因换完草原货物回来,可以赚取具大的利润,因此辛可斯家族都称为黄金路。 凤雪舞道:“草原没有马贼的存在吗?” 盗贼不管在任何时代空间,只要有人就会有的产物,利益薰心,武力犯禁等诸多因素汇聚在一起,就形成盗贼这特殊的产物,当然盗贼也有分等级和属性,如草原称为马贼,长期在马上生活,来去如电驰光闪,令人望尘莫及,山中称为山贼,仗着对地形的熟悉,设伏埋陷阱,钻入山林如龙归大海,拿他莫可奈何。 辛尼踌躇地道:“有,不过,不知为何马贼都没有袭击我们,可是往来的小商旅时有耳闻被掠夺的消息,或许是我们护卫较多的关系。” 辛尼一迟疑,凤雪舞等人立刻知道这其中的猫腻,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为了打通与腾格部落的商业交易,奉献给马贼的钱财绝对不能少,否则光凭来去无踪的打跑战术,足以拖垮整个商队。 流风顺势转换话题,道:“辛尼老哥,你来往这麽多次,有没有遇到什麽凶险的事?” “有!”一谈到辛尼的精神就来劲,道:“一年前,我第十三次踏上黄金路,也是在第三天,我们正在宿营的时候,忽然遭遇魔狼袭击,整个大草原都是火红的双眼,好像一团团的火焰,要将草原燃烧殆尽,於是我方护卫与魔狼开始生死搏杀,狼嚎在黑夜回荡,如同千军万马,魔狼彷佛不要命般地前仆後继,激烈的战况我现在想起来余悸犹存。” 流风配合地道:“结果呢?” 辛尼精光一闪,一脸崇拜沈醉地道:“那时候家主不知道从哪找来的一群护卫,硬是闯出一条血路,直逼狼王而去,在接近狼王之际,倏然,有名掩藏在其中的弓箭手,发出雷霆万钧的一箭,银光大盛连魔狼火红的双眼都失去风采,迅若流星,忽然狼王发出一声凄厉的狼嚎,掉头就跑,狼群也都跟着落荒而逃。後来听说狼王被射中左眼,不过自从这次之後,狼王就没有袭击过我们的商旅。” 月怜暄适时流露出称赞的表情,然後惋惜地道:“这麽厉害的英雄,可惜见不到他们。” 一见月怜暄的表情,辛尼立刻道:“他们已经跟家主到王城去发展,据说是某位大人物安排他们前来。” 脸上保持平静,永远挂着一抹淡然微笑的诗玄禅,脑筋一转立刻明了,这群人是来观察腾格部落的状况,着手准备对付天策佣兵团,看来天宇左身旁不只是有二哥这位能人,还有一位专门出谋策划的谋士。 至於辛尼讲得惊心动魄的经过,直接被诗玄禅简化成一连串的计谋,利用魔狼削弱天策的实力,再则与辛可斯家族关系暧昧的马贼,最後还可动用佣兵公会的压力,果然天下能人何其多,能想出这一系列计谋的人,丝毫不逊色於大哥诗湫湘。 如同过去一般,第一、二夜相安无事,第三天开始路上已经看不清小路的痕迹,仅用枯萎乾瘪的野草来指引方向,有时辛尼更需要停下来,参考附近的地形地貌,作以判别方向的指标之一。 进入大草原的核心地带,除了白荻草外,还有另一种特生植物狼牙草,高约一米,阔叶两旁长着锐利的棘刺,如同狼牙一般,加上狼群虽然是肉食性动物,但缺乏食物时,便可啃狼牙草充饥,因此而得名。 海东大草原得天独厚的环境,让狼牙草生长非常迅速,自然地魔狼的死亡率就会跟着降低,这也是小型商队不敢轻易冒进的原因之一,至於马贼更是利用大草原当避风港,至於腾格部落为何能在魔狼横行的大草原生存,只恐怕只有他们才知道。 天苍苍,地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在海东大草原应该改成风吹草低见魔狼,一路上魔狼时有所见,三三两两,立在远方眺望,彷佛是在侦查凤雪舞一行动态,虽然只能看见魔狼隐约的身影,但还是能感觉。 凤雪舞疑惑地问道:“魔狼都是这样吗?” 辛尼道:“是的,这些都是魔狼的探子,每当我们经过时,牠们就会出来溜达溜达,不过因为我们人多势众,牠们都仅是在观望。” “魔狼发动攻击,大都会选在什麽时辰?”对於一无所知的大草原,确定敌人有阴谋之後,让凤雪舞更加小心谨慎。 “魔狼是属於夜行性动物,一般活动都在夜晚,不过我们这麽多人,牠们是不会来袭击我们的。”辛尼乐观地道。 凤雪舞不可能这麽轻松以对,吩咐佣兵传令下去,分批休息,晚上守夜人手加倍,刀剑不离身。 佣兵当然要刻苦耐劳,利用时间休息,可是佣兵的一门绝活,否则没有足够的体力,要如何面对接下来的战斗。 对於凤雪舞的小心翼翼,辛尼不置可否,在他看来有点多此一举,魔狼根本不会袭击这麽庞大的队伍,只是他陷入一个思考谬区,魔狼不袭击他们,不是因为人多,而是队伍之中有令魔狼恐惧的事物存在,辛尼因为层级不够根本不知,话说回来,都被派来当炮灰,重要性可想而知。 深夜,大伙驻紮在一个小山下,还有个内陆湖水源,草原辽阔宽广的地形,实在无法发挥地形的防御效果。 幸亏这次货物的数量胜过以往,利用马车作为简陋的阻档物,争取更多的时间,另外巴布图打造地藜刺,对魔狼而言可是最具杀伤力。 晚风吹过白荻草发出窸窣声,凭添一分寂寥的气味,蕴绕在黑夜中,倏然,远方浮现诡异的火红小点,一对,两对,不消一会儿密密麻麻地布满整个空间,彷佛万家灯火般。 狼袭!守夜的佣兵一声大喊,吹起警戒的号角…… 呜!低沉悠扬的号角声,回荡在幽黑之中,好似魔狼进攻的信号一般,火红小点忽然开始迅速移动,直接朝临时营地扑来。 和衣而睡的佣兵,在号角响起的那一瞬间,起身取剑出帐篷,列阵各守其位,有条不紊,第一次面对四面八方而来,如蝗虫过境般的火红双眼,内心忍不住产生恐惧,双手微微发抖,但身躯仍牢牢地钉在地上,脚步没有移动半步。 临危不乱,遇险不退,这批新手在心理素质,已经可以胜任佣兵一职,只要经历几场战斗洗礼,相信他们会脱胎换骨,变成翱翔於天的雄鹰。 新手的心理变化,诗玄禅了然於胸,走到众人面前,高举从次空间取出的风系魔法杖,开始低声念起咒语。 倏然!狂风猎猎,带着布帛旗旌飞扬不已,众人嗅到一股天地异常的变化,就连魔狼内心也感到不安,但这并没有让牠们停下脚步。 五十丈,三十丈,二十丈,狼群狂奔越来越急促,几十丈的距离眨眼即过,众人都可以看到最前方的魔狼样貌。 火红双眼,散发出残暴血腥,锐利獠牙,如刺客手上的利刃,一旦刺上非死即残,前後利爪一弓一挺,充满爆发力,疾速狂奔下,风顺着身形将牠们的狼毛梳理整齐,恰似进餐前的贵族,需要一丝不苟地整理好仪容。 相较於魔狼的快,诗玄禅的咒语却是越来越慢,但狂风越来越强,并且不停歇地阻碍魔狼的速度,弄乱牠们的狼毛,使得牠们狼狈不堪。 诗玄禅吟咒声一停,原本吹拂毫无定向的狂风立刻汇聚成龙卷风,其中隐约有条龙形,定神一看,是由如星罗棋布的风刃组成。 风卷龙残!风系魔法的禁咒,诗玄禅在与太离虚交流多时,境界终於又再次突破,若是这样还不足以为奇,只见他星目一开,手中魔法仗如开天辟地般向下一划。 风卷龙残居然一分为二,如同两只洪荒猛兽拔腿狂奔而去,无数的魔狼闪躲不及,立刻被龙卷风卷入其中,瞬间被龙形风刃肢解,剿成肉屑,顿时哀号声不断在大草原中回响,血肉碎片将龙卷风染得鲜红艳丽无比。 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两条血龙的脚步,机警的魔狼立刻绕道而行,避过龙卷风的行进路线,再往营地急奔而来。 辛可斯的人手承受不住如此残酷的血腥画面,纷纷作呕,新手佣兵也觉得胃中翻腾不已,不过还是强压下体内的不适,如风中苍松地屹立着,不过诗玄禅这一手杀戮,大大地提振众人的士气,魔狼不再让牠们感到畏惧。 凤雪舞明了诗玄禅的用意,毕竟只有魔法才有这麽大规模的杀伤力,道:“诗大哥先回到中央休息。” 诗玄禅也不硬撑,虽然没有人去楼空的萎靡,施放禁咒对他的负担颇大。 要说风卷龙残让众人消弥恐惧,接着月怜暄的祝福术则是让大家安心,一道道圣洁白光笼罩在自己身上,忽然绝得力量满载,勇气倍增,可以徒手撕虎裂狮。 咻!达晤箭手第一波攻击揭开战斗的序幕,直到现在辛尼还一脸不敢置信,喃喃自语地道:“怎麽会这样!” 魔狼可不会因辛尼的意志而有所改变,时间伴随着战斗也不会停下,狼嚎喊杀不绝於耳。 从开始的陌生害怕,到狂热麻痹,这群新手佣兵正处於一个战火鲜血的洗礼,假如战争之後还能生存,便是羽化成蝶的蜕变,不过这一切都需要捱得过魔狼的杀戮。 同伴的血混杂着狼血,斑迹点点,四处飞洒,没有人有任何空隙去理会其他人,只晓得手起刀落,血如涌泉,在他们眼中彷佛如树木小草般,不会引起他们的任何反应。 如果时间拉回一个小时前,第一次劈下狼首,血如浇铸,淋得满身鲜红,顿时他们脑筋一片空白,毕竟他们只是刚训练完的佣兵,这样的战斗强度对他们而言还是难以承受。 但是同伴牺牲生命的教训,几个队长的挽救训斥,让他们立刻清醒,立地顿悟,杀戮仅是为了让自己更好地活下去,并没有想像中的恐怖可怕。 一小时的强力战斗,刀已经不知道砍劈多少次,达晤箭手的箭已经射光,正拿着猎刀填上防守圈的空隙,暗黑一族的精锐如同幽灵一般,飘荡在内圈,猎杀闯过第一层防守圈的魔狼。 这时众人终於可以体会训练时所说的一句话,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这种拉锯战显示基本功的重要性,虽然众人已经疲惫不堪,但长期训练的韧性犹存,尽量以避开要害换取魔狼的性命,减缓自己体力的消耗。 压力最大还是几个顶在最前头的凤雪舞等人,靛冰枪如冰山雪柱,透露出无比寒意,被刺中的魔狼无一不冻成冰柱,再由夜瞳一爪将牠拍碎,已经升格为座骑的牠,虽然敛起野性,但凶猛程度不下於其他魔狼。 流风阿塔等人浑身是血,杀气腾腾,面目狰狞,挥动刀剑的力量仍是虎虎生风,不让魔狼专美於前,不过被魔狼层层包围的他们,无暇多想只能凭藉着本能战斗。 要说现在还能眼观四面,耳听八方的人,非诗玄禅莫属,当众人被汹涌的魔狼淹没时,他手中风刃未歇,但眼睛已经瞄向远方的狼王,如一轮孤月遥挂天际,霸者身影傲立於巅。 斩首战术在诗玄禅心中浮现,不二人选便是有座骑的凤雪舞,何况其余人自顾不暇,根本无法突破魔狼的包围,将话利用传音术,传入凤雪舞的耳中,道:“我用魔法替你开道,右前方,狼王!” 简短的话交代一切,凤雪舞闻言,毫不迟疑地向右前方拼杀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