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不作枪替

类别:其他 作者:佚名字数:180更新时间:21/06/11 17:23:50
徐观察又曰:泰安冯生误娶有夫之妇,及知情而后弃之,妇家讼于官。时余方为泰安令,庭讯已结,冯生本有应得之罪,将杖之。因念考试在即,姑从宽免。 及试后,新进诸生来谒,则冯生亦肩随焉。询其平居作何状,自言家极寒苦,惟平日誓不于文闱中以枪替渔利耳。殆即此一念而遂邀神佑而免刑诛,盖庸流多一幸进之人,即真才多一屈抑之士,所系固靡轻也。然则吾辈之以枪手自雄者,其亦可以返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