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大哥是个穷书生
类别:
古代言情
作者:
水月字数:2288更新时间:24/04/19 19:41:04
“丫头,你怎会知道徐府的事?”
李夏初早准备了说辞,“这都是我跟村里人打听的,他们时不时上县城做工,少不得能听得一些闲言碎语。”
说到这,她笑了笑,“如今徐府要开书屋,倒是给了咱们的提醒,我觉得,咱们要换条路走。”
何三友对徐府有了忌惮,他很乐意听从李夏初的建议,他看得出来,这丫头脑子很活络。
如果没了这丫头,他恐怕还得伤脑筋一阵子,他开书屋也不是为了生存,是为了诸多书友,广结良缘罢了。
但如果开不下去,那也不影响吃饭,他举人有官府发下来的月俸。
只是会觉得丧气罢了。
“那依你看,剩下的路,要如何走?”
“我觉得,咱们可以适当放一些话本子卖,客人不分来路,只要有一本卖出去,就能有源源不断的收益。”
沈怀书不看好:“泽间书屋,乃是风雅之地,来人皆是奔着解惑,猎奇来的,话本子未免难上大雅之堂,你觉得那些读书人会如何看待何叔?”
村民传闲言,文人嘴更杂,往往传播谣言速度更快。
他不想李夏初掺和进书屋的事,她添乱还差不多,真要是毁了何叔的名声,她也不落好。
李夏初却不以为意,扬了扬手中的竹纸,对二人道:“你真古板,估计也就只有你不看话本子吧。”
“对于你们这种,只能填饱肚子的读书人来说,话本子浪费银子,自然也觉得别的读书人不会看。”
“错!真要我写出来,就会有人买!毕竟肯定有人有闲钱!”
李夏初写京师剧情时,就描述过民间人的生活,带入魔都人的小资生活,京师人娱乐方式,可丰富了,话本子,看戏,就是极其火热的娱乐。
正是因为先天的娱乐市场,女主才能带起话本子的产业链,职业圈。
最后她还靠着话本子,拥有了强大的粉丝群,打响了知名度,光靠着书友会,每年都能有庞大的经费,利用这笔经费,她还养了很多作者,掀起全民阅读的热潮。
就不说之后,宫中藏书阁,还藏了女主每一批新话本,当作国礼,送给外宾。
意识从思绪里出来,她马上就要写出一页故事,让沈怀书磨墨。
沈怀书一副“我就看你出洋相”的眼神,去拿砚台笔墨了。
至于何三友,乐得看热闹。
墨磨好了,李夏初握笔开写,突然眼前被一道阴影遮住。
手背一阵温热,原来,是沈怀书握住了她的手,那一刻李夏初感觉到了手背上有电流流过。
原来是静电。
呼吸近在咫尺,二人都能闻到对方身上的清香,毕竟二人用的皂豆,是一样的。
李夏初能感觉到,沈怀书有些不自然,他身子隔开了一点。
“这样握笔,字才不会歪。”他的气息打在她的头顶。
李夏初没在听,她想着沈怀书现在的模样,耳尖肯定变粉了,脸会不会飞上红红的小棉花?
想到这,她就忍不住笑。
只觉得那大手,温度高得不正常,却没失控,因为她转眼看到竹纸上,龙飞凤舞的字在跳舞。
随后,他松开了手,站在一边看李夏初写东西。
李夏初端正了握笔姿势,换了张纸,开始写,不一会儿,娟秀且板正的字迹,写了一页。
沈怀书神色越来越古怪了。
“好家伙,初丫头竟然写了一手好字!”
“怀书,看来你教得不错啊。”
何三友走到沈怀书旁边,瞄了一眼纸面,道。
沈怀书没说话,眼底流过莫名情绪,若是有人凑近看他的眼睛,一定能看到放大的愕然,吃惊。
“哎呀!好字,如果配上好故事,那我觉得,一定有人买这话本子!”
“我突然想起,有几个老友很爱看闲书,他们还都是乞骸骨的老学究,不如我试着给他们送上一本?”
说到这,何三友就开始忙活起来,让沈怀书搬了桌椅,俩人一起抄李夏初的故事。
直到下午,一个系列故事,被他们抄完了。
李夏初发现二人手速比自己快,就改为口述,让二人写,二人很快又写完了一个系列。
这会儿星星都出来了,何三友为了准备常嵩的手稿,就不回村了。
李夏初得给何三友做饭,就留下,沈怀书一想到莫净寒可能出来守卫,也留下了。
二人做饭的时候,何三友花了三盏茶的功夫,写完了需要卖的手稿。
他又开始让李夏初讲故事。
故事都是李夏初从港片电影里取材的,选了最经典的警匪片桥段。
但故事主题不是探案,而是爽文,就是装牛打脸。
何三友都着迷了。
沈怀书也是,只是不好意思表现出来,因为他知道这种行为叫做“打脸。”
恰好何三友提了一嘴,“明日,咱继续写故事,我觉得这故事能卖出钱,咱也玩儿点新鲜的。”
李夏初一边往粥里下藻菜,一边得意道:“就是嘛,还是何叔脑子活,懂得变通,而且话本子不一定就只有男人看的,还有女人看的。”
“是嘞,也叫那些后宅妇人们,也享受这般快乐,不过,她们大都不读书啊。”何三友挑眉。
李夏初道:“咱们可以画漫画啊。”
“何为漫画?”何三友和沈怀书异口同声道。
李夏初科普道:“漫画,就是在图画里,加入人物对话,与旁白文字,也等于解释画面的情节。”
说完,她还拿笔在纸上随便画了个卡通人物,加入对话和气泡,二人一目了然。
“我晓得了,识字的人能看,不识字的,也能看,只不过后者只能靠猜。”
“但如此,画面就得画得生动,形象,很考验画师的头脑。”
饭好了,何三友便放下一切工作,和两位年轻小友,围桌而坐。
桌面上是三碗藻菜粥,还有煮玉米。
以前何三友不怎么会煮饭,对吃饭一事并不热络,再加上腿脚不便,也就放弃添置锅炉,和屯粮的打算,吃啥就从后院里随便取。
以至于现在,饭菜都不像样。
三人因此埋下了遗憾,一大早,沈怀书就起来抓鱼打鸡,李夏初则负责摘蔬菜。
加上处理食材,搭建简易烹具,做好饭时,已经晌午了。
常嵩闻味而来,进门瞧见一桌好菜,差点忘记目的。
“正好饿了!我要在这吃饭,一两银子可够?”
李夏初,晃了晃五指,道:“五两。”
“你抢钱啊!就是在县城酒楼吃,一两银子也够了。”
常嵩黑着脸。
“没人逼你吃,这些食材费了我们高大功夫才弄到的,今儿卖给你手稿都不错了,还想吃饭。”
“再说了,酒楼也没有这么好吃的大盘鸡,地三鲜,火锅鱼。”
常嵩骂骂咧咧。
“无非是玩儿些花样罢了,早些年,我和黑熊吃过的佳肴,比这更好,瞧不起谁呢。”
李夏初一愣,“你和黑熊咋还吃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