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身为党魁(3)

类别:其他 作者:徐刚字数:1888更新时间:23/03/24 12:19:57
袁世凯:“这体制要亡国!”袁世凯此言一出,杨度吃惊不小,袁世凯自然察觉出来了,“吃面吃面”,呼噜几下把一海碗鸡丝汤面吃光,话题转到了熊希龄身上:“熊凤凰开两院议员茶话会,威风得很,‘首以责任为前提’,总统不是前提?国家不是前提?还要‘拒绝副署’,你给传个话,让熊凤凰来做大总统,我去换他那个总理,如何?” 杨度:“大总统不妨与熊希龄谈谈。” 袁世凯还只能等待时机,对他来说,熊希龄、梁启超或者国会等等,还有的一点用处便是正式总统的选举,“临时”两个字“实在不吉利”--袁世凯如是说。在这之前,镇压二次革命,暗杀宋教仁挫败国民党,袁世凯均已连连得手,而在这些事变中,梁启超实际上已有助纣之嫌了,他总是不无歉疚地自慰:“无非是为了共和宪政大局,无一己之私利可言。” 共和宪政大局能够维持得下去吗? 梁启超身为司法总长,为造就近代中国最早具有资产阶级模式的法制体系,可谓费尽心机,功不可没。他坚持的“司法独立”的概念来自西方,为针对中世纪司法弊端而采用的一项改革措施,因为它的进步与公正一直沿袭到近代。对于这一些,梁启超为了开导袁世凯不得不再三呈文,说明“司法独立之真精神,惟在使审判之际,专凭法律为准绳,不受他力之牵制”。 自古以来,中国哪曾有过这样的司法?人们已经习惯于这样的现实:以权代法,权大于法,朝朝如此,代代皆然。梁启超并特意为袁世凯拟了一道整顿司法的大总统令,宣称: 外观世运,内审国情,谓司法独立之大义,既始终必当坚持,而法曹 现在之弊端,尤顷刻不容忽视。 为推行司法独立的理念,梁启超提出四项改革措施,一日慎重任官,以考试择优去劣;二日严汰不职,利用舆论监督,责成有关方面对不职之徒举而劾之;三日回避本籍,不许本地人士在审判辖区任职,“绝其瞻徇,俾能奉法”;四日编篡法典,使法官有所依据,百姓有所遵从。此外,梁启超还提出了考核现有律师,严定律师资格等一系列法规。 后人实在不能忘记梁启超建立一个法制国家的美好愿望,后人更应记住梁启超为此一美好愿望而付出的实践和心血。 不少论家述及这一段历史时认为,这是梁启超的资产阶级的幻想,笔者想要补正的是:资产阶级的幻想曾经也是辉煌、美丽的--较之于封建独裁而言,而且梁启超不仅幻想着还行动着,哪怕总是失败着。 袁世凯怎么能容忍任何意义上的司法独立呢?当梁启超拟大总统令力图推行司法改革时,袁世凯我行我素,派出梁士诏到国会中拉山头组小党,为即将举行的总统选举法的表决及总统选举拉票,同时又让京师特务头子陆建章亲自动手抓捕国民党议员8人,让国民党知道厉害,时为1913年8月27日早晨。 这是一个黑暗的早晨。 熊希龄风闻这一消息后,顿时惊呆了;梁启超更是脸面无光,身为司法总长连擅自抓捕议员都管不了,谈何法制社会法制国家? 这是惨痛的理念的毁灭,同时梁启超仍然面对着一再委曲求全希望得以维持的袁世凯一统天下的局面。直到1913年10月4日,梁启超早就宣布的“先定宪法,后选总统”的主张落空,国会投票赞成“先选总统,再由总统颁布宪法”案通过,梁启超似乎还没有彻底绝望。 1913年10月6日,国会进行总统选举。 这是极有中国特色的一天:国会的创立是学西方的,选举应是民主的,然而一切都是在军警与刺刀的包围下进行的。 民主可以是刺刀尖上的红玫瑰吗? 选举可以是枪口之下的和平鸽? 这一天,宣武门一带突然加了双岗,军警荷枪怒目来回逡巡,注视着议员们走进会场,如同监视一批囚犯刚刚放风或做完苦役回到监室一样。选举会场设在众议院,会场外是几千人的“公民请愿团”。说是“公民请愿”,对开的短上衣故意撩开,腰间皮带上一律插着机头大开的匣子枪,或是明晃晃的尖刀。议员们坐而论道惯了,哪见过此等阵式,便有腿发软不停地想小便的,洗手间一时人满为患,还有岁数大的无可奈何便尿裤裆。 有大胆的议员问“匣子枪”:“请问来此何事?” 便衣拍拍匣枪,啐一口痰,那痰正好从议员的耳边飞过:“问这个?” 议员气不过,再问:“知道国会重地吗?” “重地你妈蛋!好好选袁大总统,否则就横着出去!” 议员们--尤其是国民党的议员拍桌子大叫:“这是票选吗?” 另一批议员应道:“这是刀选!” “司法总长在哪儿?” “在这儿!” “这是什么法制? “袁世凯军阀专制!” “司法总长为什么不说话?” 挖苦、嘲笑、攻击,梁启超默默而坐,始终一言不发,他能说什么?真是夫复何言! 众议院院长汤化龙主持选举会。 投票刚要开始,门外窗外有震耳欲聋之声传来:“选袁大总统!…‘谁不选袁大总统谁没有好下场!”原来那些冒充“公民”的军警已翻上墙头,居高临下,呼喊口号,叼着烟卷,露出刀枪,虎视眈眈也! 梁启超偶尔也往窗外一望,不觉无地自容,可那些便衣警察破口大骂:“嗨,你他妈瞧什么?爷们盯着呐,看你投谁的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