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与术士

类别:其他 作者:周作人字数:2450更新时间:23/03/02 14:31:08
在“此刻现在”这个黑色的北京,还有这样余裕与余暇,拿五六块钱买一本茀来则(J. G. Frazer)的《古代王位史讲义》来读,真可以说有点近于奢侈了。但是这一笔支出倘若于钱袋上的影响不算很轻,几天的灯下的翻阅却也得了不少的悦乐。这是一九〇五年在坎不列治三一学院演讲的稿本,第三板的《金枝》(The Golden Bough)中说的更为详尽,其第一份“法术与王的进化”两册,即是专讲这个问题的,但那一部大书我们真是嗅也不敢一嗅,所以只好找这九篇讲义来替代,好像是吞一颗戒烟丸。他告诉我们法术(Magic)的大要,术士怎样变成酋长,帝王何以是神圣不可侵犯:简单的一句话,帝王就是术士变的。这一点社会人类学上的事实给予我们不少的启示,特别是对于咱们还在迷信奉天承运皇帝之中华民国的国民。君是什么东西?我们现在比黄宗羲知道得更明确了。他本来是一个妖言惑众的道士,说能呼风唤雨,起死回生,老百姓信赖他,又有点怕他,渐渐的由国师而正位为国君,他的符牌令旗之类就变了神器和传国之宝。无论如何克圣克神允文允武的皇帝,一经照出原形,也就只是赛康节一流人,虽然或者还可以做军师,总觉得不配做君师了。君为臣纲,现在已经过时了,至少在知识阶级总要明白这一点。皇帝这东西的发生本来不是偶然的,于当时的文化过程上正是必要而且还很有益的,不过这正如婴儿的襁褓,年纪稍大的时候便缚手缚脚地不好穿了。著者在第三讲里曾这样说, “法术的职业既影响及于野蛮社会之制度,大抵统治之权遂归于最有才能者之手中,此即将权力从多数移转于一人,亦即由民众政治——实乃老人们的少数政治移转于独裁政治,盖野蛮社会率由元老会议而非以壮年男子全体管理之也。此种改变,无论原因如何,或上代主宰的性质如何,总之是很有益的。君主之兴起,在人类脱离野蛮状态上殆为一必要的条件。世上更没有别人像你们所谓民主的野蛮民族那样为习俗与传统所束缚者,也没有别的社会那样的进步迟缓困难者。以为野蛮是最自由的人类的旧说,正与事实相反,野蛮人虽不是一个看得见的主人的奴隶,但对于过去,对于先祖的鬼魂,他是一个完全的奴隶,他们跟住他从生到死,执了铁棍统治着他。凡他们所做的都是模范,不文的法律,他须得盲目地无言地遵从。所以有才智的人绝无机会可以去改革一点旧习惯。最能干的人被最弱最笨的拉倒,因为一个不能升高,一个却可以跌倒,自然以低等的立为标准。……人群发展之势力一旦开始发动,(这是不能永久迫压的,)文明的进步就比较地急速了。一个人崛起握了大权,他便可以在他的一生中成就好些改革,这在以前就是若干代的时光也还不能做成的;而且假如他是一个特别有智慧精力的人,他也自然会利用这些机会。就是暴君的胡为乱想也有用处,足以破坏那沉重地压在野蛮人身上的习惯的锁链。…… 这并非过言,上古的专制政治是人类的良友,而且又是,虽然听去有点似乎古怪,自由的良友。因为在最绝端的专制,最厉害的暴政之下,比那表面似乎自由,而个人的景况自摇篮以至坟墓全由习俗的铁模铸好了的野蛮生活,更有自由行动的余地,即自由地去想自己的思想,定自己的运命。” 哈利孙女士(J. E. Harrison)在她的《希腊宗教研究结论》中法术与神皇这一节里,也简单地说及, “这个改变似乎是一个损失,因为成人的民主团体的统治换了一个独裁君主了。但是历史到处证明,真的自由在有才能的个人崛起占权时同时发生,全部落的民治只是一个空名,实在乃是元老专政(Gerontocracy)的暴政,几个老人为青年们授戒,强迫他们承受部落的传统。” 元老政治比专制还要有害,在现今高唱圣教,以若干老人统治中国的时代,这句话不由的觉得很是刺耳。在现今我们当然不再梦想明主,但族长更不见得可喜,国民大会也是别一种的元老专政,因为最弱最笨的正是老人的正统孙子。事实与科学决不是怎么乐观的。我读这本小书也不禁怅然,觉得仿佛背上骑着一个山中老人,有如亚拉伯的水手辛八。 十六年四月二日。 注,水手辛八(Sinbad)的故事见《天方夜谈》,又有单行译本,名“航海述奇”,上海广智书局发行,辛八名本此。 求雨 北京军民长官率领众和尚求雨,各报均有记载,《顺天时报》还附有官绅排班长跪的照相,不知意思是美是刺,但总令我联想起日前该报的卫道特刊即春丁祭孔的照片来,觉得中日两国的帝制思想的浓厚了。 宗教的情绪或者是永远的,但宗教的形式是社会时代的产物,是有变化的。上古时代只有家长是全权的人,那时的宗教也只是法术,他自己便是术士,控制自然以保障生存都是他的事,其中重要的一件也就是“致雨”。帝制成立,致雨的职务归于酋长,(因为他原是术士变的,)再转而属于祭师,宗教代法术而兴起,致雨不复全凭“感应术”的原则去擂鼓撒水以象征雷雨,或用令牌符咒强制执行,却跪下去叩头如捣蒜,请求玄穹高上帝开恩,于是由自力的致雨一变而为完全他力的“求雨”了。当初是家长的观点,觉得自然或其鬼(Daimones)都是同他平等的,他有力量可以指挥抵御他们;后来的观点乃是臣民奴隶的,鬼神是皇帝的老子,不然也是他的伯叔兄弟,总之都非以主子论不可。帝制在有些地方还存在,有些地方已经废去了,但它的影响还是很大,这种主奴关系的宗教观念十分坚固地存着,日本不必说了,在中国大多数也还相信天帝的摄理与跪拜的效力,——中华民国对于天廷还严谨地遵守帝制。(有些青年在名片上印一小制字,那是别一问题,只是小疏忽罢了。)正如中国向来的“会党”制度大半是在补偿崩坏的家族主义的要求一样,民国以来勃兴的同善社一类的东西,据我看来,也多是对于帝制的追慕之非意识的表现,因复辟绝望,只能于现世以外去求满足,从天上去找出皇帝及其所附属的不测的恩威来。我不是非宗教派,但对于这些君主制度的宗教仪式觉得不大喜欢,无论属于那一教派:这不能应时改善些么?不能由主仆隶属而变为情人似的关系的么?或者说,宗教的要求第一是卑下。这自然是的,但我想情人间卑下有时岂不也很充分,而且还比君臣更天然更澈底。是的,男女间的专制恐怕甚于暴君,但这是两相情愿的,故没齿无怨;人如有喜欢专制的本能,那么很可以在这方面去消纳,减少社会上帝制的空气,不亦善哉。 附记 末后所云专制,只是说Sadistic与Masochistic之倾向而已。合并声明。 十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