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外国书价
类别:
其他
作者:
周作人字数:3045更新时间:23/03/02 14:31:04
听说庚子的时候有人拿着一本地图,就要被指为二毛子,有性命之忧,即使烧表时偶有幸免,也就够受惊吓了。到了现在不过二十多年,情形却大不同,不但是地图之类,便是有原板外国书的人也是很多,不可不说是一个极大进步:这个事实,只要看北京贩卖外国书的店铺逐年增加,就可以明白。我六年前初到北京,只知道灯市口台吉厂和琉璃厂有卖英文书的地方,但是现在至少已有十二处,此外不曾知道的大约还有。
但是书店的数目虽多,却有两个共通的缺点。其一是货色缺乏:大抵店里的书可以分作两类,一是供给学生用的教科书,一是供给旅京商人看的通俗小说,此外想找一点学问艺术上的名著便很不容易。其二是价钱太贵:一先令的定价算作银洋七角,一圆美金算作二元半,都是普通的行市,先前金价较贱的时候也是如此,现在更不必说了。虽然上海伊文思书店的定价并不比这里为廉,不能单独非难北京的商人,但在我们买书的人总是一件不平而且颇感苦痛的事。
就北京的这几家书店说来,东交民巷的万国图书公司比较的稍为公道,譬如美金二元的《哥德传》卖价四元,美金一元七五的黑人小说《巴托华拉》(Batouala)卖价三元七角,还不能算贵,虽然在那里卖的现代丛书和“叨息尼支(Tauihnitz)板”的书比别处要更贵一点。我曾经在台吉厂用两元七角买过一本三先令半的契诃夫小说集可以说是最高纪录,别的同价的书籍大抵算作两元一角以至五角罢了。各书店既然这样的算了,却又似乎觉得有点惭愧,往往将书面包皮上的价目用橡皮擦去,或者用剪刀挖去;这种办法固然近于欺骗,不很正当,但总比强硬主张的稍好,因为那种态度更令人不快了。我在灯市口西头的一家书店里见到一本塞利著的《儿童时代的研究》,问要多少钱,答说八元四角六分。我看见书上写着定价美金二元半,便问他为什么折算得这样的贵,他答得极妙,“我们不知道这些事,票上写着要卖多少钱,就要卖多少。”又有一回,在灯市口的别一家里,问摩尔敦著的《世界文学》卖价若干,我明明看见标着照伊文思定价加一的四元一角三分,他却当面把他用铅笔改作五元的整数。在这些时候我们要同他据理力争是无效的,只有两条路可行,倘若不是回过头来就走,便只好忍一口气(并多少损失)买了回来。那一本儿童研究的书因为实在看了喜欢,终于买了,但是一圆美金要算到三元四角弱,恐怕是自有美金以来的未曾有过的高价了。我的一个朋友到一家大公司(非书店)去买东西(眼镜?),问他有没有稍廉的,公司里的伙计说“那边有哩”,便开门指挥他出去,在没有商业道德的中国,这些事或者算不得什么也未可知,现在不过举出来当作谈资罢了。
在现今想同新的学问艺术接触,不得不去看外国文书,但是因为在中国不容易买到,而且价钱又异常的贵,读书界很受一种障碍,这是自明的事实。要补救这个缺点,我希望教育界有热诚的人们出来合资组织一个书店,贩卖各国的好书,以灌输文化,便利读者为第一目的,营利放在第二。这种事业决不是可以轻视的,他的效力实在要比五分钟的文化运动更大而且坚实,很值得去做。北京卖外国书的店铺是否都是商人,或有教育界的分子在内,我全不明了,但是照他们的很贵的卖价看来,都不是以灌输文化便利读者为第一目的,那是总可以断言了。我们虽然感谢他能够接济一点救急的口粮,但是日常的供给,不能不望有别的来源,丰富而且公平的分配给我们精神的粮食。
十二月一日。
上海的戏剧
偶然拿起一张三月四日的上海的旧报,看见第五板戏目上,用大字表出下列各种好戏:
二本狸猫换太子
三本包公出世狸猫换太子
六本狸猫换太子
吕纯阳法度七真
全本张欣生
宣统皇帝招亲
我看了这篇戏目,不禁微笑,觉得他真刻毒的把中国民众的心理内容都排列出来了,这便是包龙图,吕纯阳,张欣生,宣统皇帝。戏园老板的揣摩工夫可以不必多说,那编戏的伙计的本领却也值得佩服。张欣生的戏还不算希罕,因为以前曾经有过那风行一时的被人谋害的妓女的戏剧的前例了,但是“宣统皇帝招亲”却不知怎的被他想到,又亏他排成戏剧,便是我们不曾看过这戏的人也不能不发一声赞叹。北京商民平常被称为多含王党性质的,在那“招亲”的一日也并不热狂的去瞻仰,岂知上海却如此关切,使张少轩君听了必要欣然笑曰,“吾道南矣!”(倘若这戏是嘲弄的滑稽的,那也只足以表明国民性的卑劣,别无意思。我想如作戏剧,那种身居宫中,神往域外的心情,尽有描写的价值,可惜没有人能做罢了。)
现在中国正正经经讲戏剧的人逐渐多起来了,但是对于这样的观众,他们怎样办呢?不去理他罢,那么任凭你怎样的出力,总不会有人来看,他还是去看他的《狸猫换太子》。要理他呢,他就来要求你做《宣统皇帝招亲》了。这真是所谓“进退维谷”。
现在很流行所谓为民众的文学,迎合社会心理几乎是文学的必要条件。然则我所列举的几种戏目,颇足为大家的参考,未始无用。在书本上,《礼拜六》与《小说世界》之流当然也是《狸猫换太子》的正宗,是大多数人所需要的,先前京沪各报上攻击他们,正不免是“贵族”气,至少也总是“拂人之性”罢?
(十二年三月)
迷魂药
我从前读《七侠五义》,知道有所谓“迷子”这一件东西,吃了便不免要变作“牛子”,成为醒酒汤的材料,煞是可怕。庚子以后我在南京当兵的时候,遇见一位下关保甲局长,他说捉到扒儿手便要请他们试服随身带着的迷药,并且他自己还知道这个药方。我虽然没有请他传授药方,但推想起来,吃下去能够叫人昏醉的药总是可以有的。
近来京津大闹拍花,据报上说,从拍花的身边警察搜出许多“迷魂药”来,这真是“骇人听闻”的事了。听说拍花只要在背上一拍,人便迷了;我真不懂这迷魂药难道会从背脊上钻进去的么?不然,必是一种鼻烟模样的毒药,大概从鼻孔里进去的罢。想现在既然搜出好些迷魂药,官厅大可叫拍花实验一下,并且托专门家把药化验,到底是什么东西,也省得我们胡乱推测。
有人说,这药是化验不来的,因为魂灵本来是玄妙的东西,迷他的药自然也是不可思议,非科学所能为力了。在东方文明发祥地的中国当然可以说得过去。又有人说,本来没有这样的药,这不过是一种暗示:中国人的大多数是痰迷了心窍的,无事时也胡里胡涂的过去了,一遇拍花风潮的时候,背上觉着(或真或幻的)一拍,便迷性大发,拿着切糕的刀的也跑,带着指挥刀的也跑,甚而至于不出门的秀才也乱跑乱嚷,东边一捆迷魂药,西边一缸孟婆汤,闹得个不亦乐乎,到底不知道是什么一回事。在剪鸡毛和辫子很流行过的中国当然会有这样事情。
我对于所谓迷魂药不能没有疑问,虽然相信拍花是可以有的。——然而我于此又不能不悯拍花的愚拙了。其实在中国买卖人口原来是一种正当的职业,正如古玩铺一样,前清末周玉帅曾经奏禁,但那是秕政之一,光复后早已取消禁令了,所以现在如有需用人口的人,无论是拿去合药做菜,只消付出一笔款项,便可直接或间接的交易清楚,也不消给“渠”吃什么药,堂而皇之的运回家去,社会上决没有人说一个不字。拍花如愿就这种职业,便应正式的同渠们的家长去开谈判,或者像打鼓的一般剥剥的敲着沿门去收买才是。现在他们却干那没本钱的生意,这明明是窃盗行径,何况还有迷魂药,正是烧闷香的一流了。拍花之罪大矣,但大家要知道他们之罪——至少在中国如此——不在违背人道而在侵害所有权(长上之子女发售权),这实在是他们之所以神人共愤的地方。倘若他们肯出资本收买,使家长利益均沾,那么不但做照相药水的工业可以顺遂进行,而且也一点都没有危险;他们却计不出此,真是其愚可悯,几乎令人疑心他们自己先已喝了迷魂药了。
附记
为免避背上已经拍进了迷魂药去而未被带走的人们的误解起见,蛇足的声明一句,上边所说的有许多并不是真话。
(十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