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陆小曼(1931年10月22日)

类别:其他 作者:徐志摩字数:159更新时间:23/03/02 14:25:07
爱眉:我心已被说动,恨不得此刻已在家中! 但手头无钱,要走可得负债。如其再来一次偷鸡蚀米,简直不了。所以我再得问你,我回去是否确有把握?果然,请来电如下: “董北平徐志摩,事成速回” 我就立刻走,日期迟至下星期四(二十九)不妨,最好。否则我星六(二十四)即后日下午五时车走亦可。但来电须得信即发,否则要迟到星四矣。 摩 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