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梁遇春:春醪集 (10)
类别:
其他
作者:
梁遇春字数:1531更新时间:23/03/02 14:18:03
记得五年前,当我大发哲学迷时候,天天和c君谈那玄而又玄自己也弄不清楚的哲学问题。那时c君正看罗素著的《哲学概论》,罗素是反对学生读哲学史的,以为应该直接念洛克,休谟,康德等原作,不该隔靴搔痒来念博而不专的哲学史。c君看得高兴,就写一封十张八行的长信同我讨论这事情,他仿佛也是赞成罗素的主张。后来c君转到法科去,我在英文系的讲堂坐了四年,那本红笔画得不成书的thilly哲学史也送给一位朋友了,提起来真不胜有沧桑之感。从前麻麻胡胡读的洛克,笛卡儿,斯宾诺莎,康德的书,现在全忘记了,可是我现在对哲学史还是厌恶,以为是无用的东西。由我看来,文学史是和哲学史同样没有用的。文学史的唯一用处只在赞扬本国文字的优美,和本国文人的言行的纯洁……总之,满书都是甜蜜蜜的。所以我用王右丞的颂圣诗两句,来形容普通文学史的态度。
我以为最好的办法是在每本文学史里叙述各作家的性格那段底下留着一页或者半页的空白,让读者将自己由作品中所猜出的作者性格和由不属于正统的批评家处所听到的话拿来填这空白。这样子历代的文豪或者可以恢复些人气,免得像从前绣像小说头几页的图画,个个都是一副同样的脸孔。
四、这篇是顺笔写去,信口开河,所以没有题目。
英国近代批评家bailey教授在他那本《密尔敦评传》里主张英国人应当四十岁才开始读圣经。他说,英国现代的教育制度是叫小孩子天天念圣经,念得不耐烦了,对圣经自然起—种恶感,后来也不去看一看里面到底有什么真理隐藏着没有。要等人们经过了世变,对人生起了许多疑问,在这到处都是无情的世界里想找同情和热泪的时候,那时才第一次打开圣经来读,一定会觉得一字一珠,舍不得放下。这是这位老教授的话。圣经我是没有从头到底读过的,而且自己年纪和四十岁也相隔得太远,所以无法来证实这句话。不过我觉得bailey这话是很有道理的,无论什么东西,若使我们太熟悉了,太常见了,它们对我们的印象反不深刻起来。我们简直会把它们忘记,更不会跑去拿来仔细研究一番。谁能够说出他母亲面貌的特点在哪里,哪个生长在西湖的人会天天热烈地欣赏六桥三竺的风光。婚姻制度的流弊也在这里。
这么老写下去,离题愈离愈远,而且根本就是没有题目,真是如何是好,还是就这么收住罢!
写完了上面这一大段,自己拿来念一遍,觉得似乎有些意思。然而我素来和我自己写的文章是“相视而笑,莫逆于心”的。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也。
五、两段抄袭,三句牢骚
steele说:“学来的做坏最叫人恶心。”
dostoivsky的《罪与罚》里有底下这一段话:
拉朱密兴拼命地喊:“你们以为我是攻击他们说瞎话吗?一点也不对!我爱他们说瞎话。这是人类独有的权利。从错误你们可以走到真理那里去!因为我会说错话,做错事,所以我才是一个人!你要得到真理,一定要错了十四回,或者是要错了一百十四回才成。而且做错了事真是有趣味;但是我们应当能够自己做出错事来!说瞎话,可是要说你自己的瞎话,那么我要把你爱得抱着接吻。随着自己的意思做错了比跟着旁人做对了,还要好得多。自己弄错了,你还是一个人;随人做对了,你连一只鸟也不如。我们终究可以抓到真理,它是逃不掉的,生命却是会拘挛麻木的。”因此,我觉得打麻将比打扑克高明,逛窑子的人比到跳舞场的人高明,姑嫂吵架是天地间最有意义百听不倦的吵架——自然比当代浪漫主义文学家和自然主义文学家的笔墨官司好得万万倍了。
“醉中梦话”是我二年前在《语丝》上几篇杂感的总题目。匆匆地过了二年,我喝酒依旧,做梦依旧,这仿佛应当有些感慨才是。然而我的心境却枯燥得连微喟一声都找不出。从前那篇“醉中梦话”还有几句无聊口号,现在抄在下面:
“生平不大喝酒,从来没有醉过,并非自夸量大,实在因为胆小,那敢多灌黄汤。梦是夜夜都做,梦中未必说话,‘醉中梦话’云者,装胡涂假痴聋,免得‘文责自负’。”
十八年二十月十日于真茹。
谈“流浪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