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民国五年(1916)七月二十二日至十一月

类别:其他 作者:胡适字数:5060更新时间:23/03/02 14:02:59
  一六、作诗送叔永   (八月廿二日)   读杏佛《送叔永之波士顿》诗,有所感,因和之,即以送叔永之行,并寄杏佛。(此诗有长序,今不录)   一   “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两千年的话,至今未可忘。   好人如电灯,光焰照一堂;又如兰和麝,到处留馀香。   二   吾友任叔永,人多称益友。很能感化人,颇像曲做酒。   岂不因为他,一生净无垢,其影响所及,遂使风气厚?   三   在绮可三年,人人惜其去。   我却不谓然,造人如种树;   树密当分种,莫长挤一处。   看他此去两三年,东方好人定无数。   四   救国千万事,造人为最要。   但得百十人,故国可重造。   眼里新少年,轻薄不可靠。   那得许多任叔永,南北东西处处到?   一七、打油诗戏柬经农、杏拂   (八月二十二日)   老朱寄一诗,自称“仿适之”。老杨寄一诗,自称“白话诗”。   请问朱与杨,什么叫白话?货色不道地,招牌莫乱挂。   〔注〕杏佛送叔永诗有“疮痍满河山,逸乐亦酸楚”。“畏友兼良师,照我暗室烛。三年异邦亲,此乐不可复”之句,皆好。自跋云:“此铨之白话诗也。”经农和此诗寄叔永及余,有“征鸿金锁绾两翼;不飞不鸣气沈郁”之句。自跋云:“无律无韵,直类白话,盖欲仿尊格,画虎不成也。”   一八、窗上有所见口占   (八月廿三日)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自跋〕这首诗可算得一种有成效的实地试验。   一九、觐庄之文学革命四大纲   二曰复用古字以增加字数。……字者,思想之符号。无思想,故无字。……字数增而思想亦随之,而后言之有物。偶一翻阅字典,知古人称二岁马曰“驹”,三四岁马曰“”,八岁马曰“”,白额马曰“”,马饱食曰“”,二马并驾曰“骈”。又知古人称无草木之山曰“岵”,有草木之山曰“峐”,小山与大山相并,而小山髙过于大山者曰“峘”。其余字有精微之区别者,不可枚举。古人皆知之,而后人以失学与懒惰故,乃皆不之知,而以少许之字随便乱用。后人头脑之粗简可知。故吾人须增加字数,将一切好古字皆为之起死回生。……   三曰添入新名词。如“科学”“法政”新名字,为旧文学所无者。   四曰选择白话中之有来源有意义有美术之价值者之一部分以加入文学。然须慎之又慎耳。(八月八日来书)   觐庄以第二条为最要,实则四事之中,此最为似是而非,不可不辨。他日有暇当详论之。   二〇、答江亢虎   (八月卅日)   ……今日思想闭塞,非有“洪水猛兽”之言,不能收振聩发聋之功。今日大患,正在士君子之人云亦云,不敢为“洪水猛兽”耳。适于足下所主张,自视不无扞格不入之处,然于足下以“洪水猛兽”自豪之雄心,则心悦诚服,毫无间言也。……   江君提倡社会主义,满清时,增韫以“祸甚于洪水猛兽”电奏清廷。君闻之忻然,且名其集曰“洪水集”。故吾书及之。   二一、赠朱经农   (八月卅一日)   经农千里见访,畅谈极欢。三日之留,忽忽遂尽。别后终日不欢,戏作此诗寄之。   六年你我不相见,见时在赫贞江边;   握手一笑不须说,你我如今更少年。   回头你我年老时,粉条黑板作讲师;   更有暮气大可笑,喜作丧气颓唐诗。   那时我更不长进,往往喝酒不顾命;   有时镇日醉不醒,明朝醒来害酒病。   一日大醉几乎死,醒来忽然怪自己:   父母生我该有用,似此真不成事体。   从此不敢大糊涂,六年海外来读书。   幸能勉强不喝酒,未可全断淡巴菰。   年来意气更奇横,不消使酒称狂生。   头发偶有一茎白,年纪反觉十岁轻。   旧事三日说不全,且喜皇帝不姓袁,   更喜你我都少年。“辟克匿克”来江边,   赫贞江水平可怜。树下石上好作筵:   牛油面包颇新鲜,家乡茶叶不费钱。   吃饱喝胀活神仙,唱个“蝴蝶儿上天”!   二二、读《论语》二则   (八月卅一日)   (一)牢曰:“子云,‘吾不试,故艺。’”(《子罕》)   此旧读法也。何晏注曰:   试,用也。言孔子自云,“我不见用,故多技艺。”   〔适按〕此说殊牵强。盖承此上一章所言“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而误耳。吾意“吾不试故艺”五字当作一句读。“故艺”为旧传之艺,“试”乃尝试之意。言旧传之艺但当习之,无尝试之必要;唯新奇未经人道过之艺,始须尝试之耳。   (二)子贡方人。子曰:“赐也贤乎哉!夫我则不暇。”(《宪问》)   阮元《校勘记》曰:   《释文》出“方人”云:“郑本作谤。谓言人之过恶。”案方与旁通。谤字从旁,古或与方通借,故郑本作谤。《读书脞录》云:“读《左传》襄十四年,‘庶人谤。’……昭四年《传》‘郑人谤子产。’《国语》:‘厉王虐,国人谤王。’皆是言其实事,谓之为谤。……今世遂以谤为诬类,是俗易而意异也。始悟子贡谤人之义如此。”   此一事足存也。《校勘记》又曰:   皇本作“赐也贤乎我夫哉我则不暇”。高丽本作“赐也贤乎我夫我则不暇”。   〔适按〕高丽本是也。当读“赐也贤乎我夫!我则不暇。”上我字误作哉,形近而误也。皇侃本似最后出。校书者旁注哉字,以示异本。后人不察,遂并写成正文,而以文法不通之故,又移之于夫之下耳。   二三、又一则   (九月一日)   曰:“仁矣乎?”曰:“未知焉得仁。”(《公冶长》)   旧皆读“未知。焉得仁?”   〔适按〕此五字宜作一句读,谓“不知如何可称他做仁”也。   二四、论“我吾”两字之用法   (九月一夜)   吾前论古人用尔汝两字之法,每思更论吾我两字之用法。后以事多,不能为之。昨夜读章太炎《检论》中之《正名杂义》,见其引《庄子》“今者吾丧我”一语,而谓之为同训互举,心窃疑之。因检《论语》中用吾我之处凡百一十余条,旁及他书,求此两字的用法,乃知此两字古人分别甚严。章氏所谓同训互举者,非也。   马建忠曰:   吾字,案古籍中,用于主次偏次者其常。至外动后之宾次,惟弗辞之句则间用焉,以其先乎动字也。若介字后宾次,用者仅矣。   例吾甚惭于孟子!(主次)   何以利吾国?(偏次)   楚弱于晋,晋不吾疾也。(弗辞外动之宾次)   夫子尝与吾言于楚。(介字后之宾次。同一句法,《孟子》则用我字:“昔者,夫子尝与我言于宋。”)   又曰:   我予两字,凡次皆用焉。   例我对曰:无违!予既烹而食之矣。(主次)   于我心有戚戚焉!于予心犹以为速。(偏次)   愿夫子明以教我!尔何曾比予于是?(外动后之宾次)   尹公之他学射于我。天生德于予。(介字后之宾次)   胡适曰:马氏之言近是矣,而考之未精也。今为作通则曰:   甲、吾字之用法   (一)主次:   例吾从周。吾日三省吾身。(单数)   吾二人者,皆不欲也。(复数)   (二)偏次(即主有之次):   例吾日三省吾身。吾道一以贯之。   以上为单数,其常也。   犹吾大夫崔子也。   以上为复数,非常例也。   (三)偏次(在所字之前):   例异乎吾所闻。   此三通则《论语》中无一例外。下文所举例外,皆传写之误也。   例外一“居则曰不吾知也。”此当作“不我知也”。《宪问篇》有“莫我知也夫”可证。马氏所举《左传》“晋不吾疾也”,与此同例。   例外二“毋吾以也。”“虽不吾以。”此两句之吾亦当作我。《诗经》有“不我以”“不我与”“不我以归”“不我活兮”“不我信兮”,皆可证此为抄写之误。   故马氏所谓吾字可用于弗辞之句中外动字之后者,乃承其误者而言,非的论也。古人用吾字,无在宾次者。其宾次诸例,皆书写时之误也。吾字用为介词后之宾次,亦后人抄写之误,皆当作我。马氏所举一例,可依《孟子》改正之。   乙、我字之用法   (一)外动之止词(宾次):   例太宰知我乎?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   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   夬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   以上为单数之我。   伐我,吾求救于蔡而伐之。(《左传》庄十年)   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   以上为复数之我。   (二)介词之司词(宾次):   例孟孙问孝于我。善为我辞焉。   (三)偏次:   例我师败绩。(《左传》庄九年)   葬我君庄公。(《左传》闵元年)   以上为复数,其常也。   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夫子言之,于我心有戚戚焉。(看此处两用我,一用吾)   以上为单数,非常例也。   (四)主次:《论语》中主次用我,皆可解说。大抵我字重于吾字。用我字皆以示故为区别,或故为郑重之辞。   人皆有兄弟,我独无。   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我则异于是。   我则不暇。   我欲仁,斯仁至矣。   皆其例也。   《论语》中有两处用我字显系涉上文而误者:   (一)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第二我字当作吾)   (二)吾有知乎哉?无知也。有鄙夫问于我,空空如也。我叩其两端而竭焉。(第二我字应作吾,涉上文而误也)   吾我两字可互用否?以上所说诸例,当作《论语》时(去孔子死后约五六十年)犹甚严。其后渐可通融。至孟子时,此诸例已失其严厉之效能。然有一例犹未破坏,则吾字不用于宾次是也。故《庄子》犹有“吾丧我”之言。虽至于秦汉之世,此例犹存。今则虽博学如章先生亦不知之矣。无成文之文法之害至于此极,可胜叹哉!   二五、读《论语》一则   (九月二日)   去年读《论语》至   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   谓旧读法非也。“见志不从”四字作一读读,始于包氏注,后儒因之,谓“见父母志有不从己谏之色”,甚荒谬。适谓当读如下法:   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几谏见志”,谓婉词以谏,自陈见其志而已。   二六、《尝试歌》有序   (九月三日)   陆放翁有诗云:   能仁院前有石像丈余,盖作大像时样也。   江阁欲开千尺像,云龛先定此规模。   斜阳徙倚空长叹,尝试成功自古无。   此与吾主张之实地试验主义正相反背,不可不一论之。即以此石像而论,像之如何虽不可知,然其为千尺大像之样,即是实地试验之一种。倘因此“尝试”而大像竟成,则此石像未为无功也;倘因此“尝试”而知大像之不可成,则此石像亦未为无功也。“尝试”之成功与否,不在此一“尝试”,而在所为尝试之事。“尝试”而失败者,固往往有之。然天下何曾有不尝试而成功者乎?   韩非之言曰:“人皆寐则盲者不知,皆嘿则喑者不知。觉而使之视,问而使之对,则喑者盲者穷矣。”此无他,尝试与不尝试之别而已矣。诗人如陆放翁之流,日日高谈“会与君王扫燕赵”,夜夜“梦中夺得松亭关”。究竟其能见诸实事否,若无“尝试”,终不可知,徒令彼辈安享忧国忠君之大名耳。   吾以是故,作《尝试歌》。   “尝试成功自古无”,放翁这话未必是。   我今为下一转语:“自古成功在尝试!”   请看药圣尝百草,尝了一味又一味。   又如名医试灵药,何嫌“六百零六”次?   莫想小试便成功,天下无此容易事!   有时试到千百回,始知前功尽抛弃。   即使如此已无愧,即此失败便足记。   告人“此路不通行”,可使脚力莫枉费。   我生求师二十年,今得“尝试”两个字。   作诗做事要如此,虽未能到颇有志。   作《尝试歌》颂吾师:愿吾师寿千万岁!   二七、读《易》(一)   (九月三日)   “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正义》曰:“诸本或有‘凶’字者,其定本则无也。”   〔适按〕吉下有“凶”字者,是也。此处阮元《校勘记》无一语。盖唐人所谓“定本”,已无此字。阮元所见诸本,以唐《石经》为最古,其他诸本更不及见有“凶”字之本矣。   二八、早起   (九月三日)   早起忽大叫,奇景在眼前。天与水争艳,居然水胜天。   水色本已碧,更映天蓝色:能受人所长,所以青无敌。   二九、读《易》(二)   (九月四日)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韩康伯注曰:“乾刚坤柔,各有其体,故曰拟诸形容。”   〔适按〕据韩注,则彼所见本“诸”下无“其”字,故以“诸”字作“各种”两字解。此说甚通。“诸”下之“其”字,乃后世浅人依下文文法妄加入者也。又按:“见”字当读如“现”。下文“见天下之动”同此。   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释文》“荀爽本恶作亚,云,‘次也。’”(段注《说文》引)   〔适按〕荀本是也。今读“恶”为“乌去声”,非。《释文》又曰:“郑姚桓玄荀柔之本,议作仪。”   〔适按〕作“仪”者是也。仪,法也。见“周语”注及《淮南·精神训》注。   三〇、王阳明之白话诗   (九月五日)   蔽月山(十一岁作)   山近月远觉月小,便道此山大如月。   若人有眼大如天,还见山小月更阔。   山中示诸生   挑源在何许?西峰最深处。不用问渔人,沿溪踏花去。   池上偶然到,红花间白花。小亭闲可坐,不必问谁家。   溪边坐流水,水流心共闲。不知山月上,松影落衣斑。   夜宿天池,月下闻雷。次早知山下大雨。   天地之水近无主,木魅山妖竞偷取。   公然又盗山头云,去向人间作风雨。   睡起偶成   四十余年睡梦中,而今醒眼始朦胧。   不知日已过亭午,起向高楼撞晓钟。   起向高楼撞晓钟!尚多昏睡正懵懵。   纵令日暮醒犹得:不信人间耳尽聋。   良知   个个人心有仲尼。自将闻见苦遮迷。   而今指与真头面,只是良知更莫疑。   人人自有定盘针。万化根源总在心。   却笑从前颠倒见,枝技叶叶外头寻。   无声无臭独知时。此是乾坤万有基。   抛却自家无尽藏,沿门持钵效贫儿。   示诸生   人人有路透长安。坦坦平平一直看。   尽道圣贤须有皉,翻嫌易简却求难。   只从孝弟为尧舜,莫把辞章学柳韩。   不信自心原具足,请君随事反身观。   答人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