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民国四年(1915)八月九日至十一月三日

类别:其他 作者:胡适字数:2333更新时间:23/03/02 14:02:56
  〔中译〕判断奴隶制之是与非,其完全公平之方法,不应看大多数奴隶是否受到善待,而应看奴隶制所具有的那种可怕的可能性,此种可能性经常会变成骇人听闻之事实。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判断现今监狱制度之方法,亦应如上述判断奴隶制之方法一样。许多原本心怀善意之人也在执行此监狱制度。在此种制度下,某个官员之暴行往往得不到惩罚,哪怕其施暴之方式十分残忍。   其原因不难寻找--从奴隶制里便可找到答案。要驱使一个平常的、善良的人去施暴行,最通常、最有力之推动力乃是恐惧。在一车水马龙之地,有人高喊一声“着火啦”,此时,人群躁动。在此狂乱时分,许多优秀人士也会将文明行为丢失殆尽。   --第135页   吾彻底地了解此地。吾也了解此地之人;吾对他们进行研究已有多年。吾要告诉你们,这里的大多数家伙,只要一有机会,便会对你们进行报复。麻烦的是,他们决不会公平地对待我们。(杰克)   --第155页   此书所记瓦盆狱中生活,有可资考证者记其大略如下:   狱中凡千四百囚,为纽约省二大狱之一。   囚犯工作,日得工值一分半钱,月可得四角钱。   狱室广四尺,长七尺有半,高约七尺余。   囚有过,则罚居黑狱,自一日至数日不等。   日程:   六时半:起床。   七时:室门锁脱。囚各携便桶,列队至一所,去桶中秽物,洗净之。返室中,扫除己室。   八时:室门复启,列队入早餐。   八时半至十一时半:工作。工作毕,复返己室。   十二时:午餐。   一时:复工作。五时以后,返室。道中经面包库,各取面包一二块归室,以为晚餐。   夜:室中各有电灯。九时:灯熄。   三餐:   (一)早餐雀麦粥一盆,牛乳一碗,面包二块,咖啡一杯。   (二)午餐咖啡一杯,汤一碗,面包二块,肉(或火腿或炖羊肉),芋。   (三)晚餐各携面包二块,归室中食之。室门外架上置水一杯,或咖啡一杯,以为晚餐饮料。   右所记狱中生涯,较之吾国狱中苦况远胜百倍,而此邦人士犹不满意,汲汲谋所以改良之,此可见此邦人士慈善观念之髙也。   (九月七日)   韦氏生一八六六年,今年四十九岁,为当代文学巨子之一。着书甚富;所着皆富于理想,不独以文胜也。   书中颇多名言,撷其一二:   〔中译〕欲长治国之才,当养理智谦逊之作风。试图一经策划、安排即可告成功,此乃治国安邦之痼疾。牧师、学派、谋士、领袖总是在不经意中犯下想当然之错误,设想他们可以设计出人类全部之目标与未来,清晰明确,一劳永逸--或者,至少可以完全设计出其中确定之部分;他们以此种假设为基础,凭己之力去从事立法、建国之工作。在经历了现实生活之错综复杂、冷酷无情和难以捉摸之后,他们便大搞教条、迫害、锻炼、修剪、秘密训导,和种种过于自信的愚蠢活动。当他们热衷于某些善良意向时,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掩盖事实真相,钳制思想,扼杀骚动之首创精神,抑制明显有害之欲望……   他(政治家)打算不再去“整顿”人事,如人们所言,而是致力于发展必要之精神生活(个人和民族之“精神腹地”);倘若没有这种精神生活,他在整顿人事方面所做的全部肤浅之尝试将徒劳无益。他不再在沙滩上建造房屋,而是专心致志于打基础。   汝知道,吾十几岁时,就萌发了为人类设计、建造城巿和港口之念头;吾在三十四五岁时就打消了此念头,只想致力于人类思维之总过程,为其添砖加瓦。这是一个无所畏惧的,批判的,生气勃勃的过程。一旦时机成熟,它将赋予城市、港口、空气、幸福以及一切,以一定的规模,一定的质量,一定的模样,而完全不是一时心血来潮所想象的那样。   第306-308页   特权和法律之约束不是自由唯一之敌人。一个人若是没有文化、缺乏教养、营养不良、一贫如洗,他便失去自由之可能性。对他来说,自由毫无价值。一个在水中做垂死挣扎之人,他唯一想得到的自由,就是出水上岸;在他上岸之前--他愿意用一切别的自由来换取求生之自由。   第253页   根据公认之法则,生性嫉妒之人有理,而心胸宽广之人则是在玩火。倘若有人不献爱心,那么,必须让他离群索居。倘若不这么做,那么,我们必须准备好一种空前的、恋人般的宽容态度。   三一、“八角五分”桑福   (九月八日)   君昨遇余于道上,欲摄余影。余笑拒之,以为衣服不整,不当入画,语未终而影已成,即上图也。(图删)   三二、送梅觐庄往哈佛大学诗   (九月十七夜)   〔自跋〕此诗凡三转韵,其实有五转。自首句至“学以致用为本根”,间句用韵。自“但祝天生几牛敦”至“百年奇辱一朝翻”,则句句用韵矣。自“凡此群策岂不伟”至“人各有志勿相毁”,间句用韵。自“梅生少年”以下,至第二“梅生梅生毋自鄙”,又每句用韵矣。末又转入庚青韵作结,是第五转也。   此诗凡用十一外国字:一为抽象名,十为本名。人或以为病。其实此种诗不过是文学史上一种实地试验,前不必有古人,后或可诏来者,知我罪我,当于试验之成败定之耳。   此诗凡六十句,盖四百二十字。生平作诗,此为最长矣。   《赠别叔永诗》三百二十二字。   《大雪放歌》二百十字。   《自杀篇》二百六十字。   《送许肇南归国》二百十字。   《弃父行》二百六十六字。   《游影菲儿瀑泉山》三百八十字。   三三、论文字符号杂记三则   (九月十八日)   (一)张子高来书言:“足下于‘空对此月新圆’之‘此’字下加逗。又春间来书,引稼轩词,于‘无人会登临意’之‘会’字下亦加逗。准意以为此两逗似皆可不必有。……推足下之意,或以词调至‘此’‘会’二字应有一顿。然准以为词调之顿与词文之顿,宜分为二事:词调者,音乐之事也;词文者,文字之事也。今所用之符号,文字之符号,非音乐之符号也。然耶?否耶?”   (二)胡明复言,西人姓名字面长者,姓名之间当有以别之。明复欲用下法:   此法甚好,当从之。汉文中复姓,如浩生、不害,如慕容、垂,亦可用之。   三、胡明复又以吾所用“分号”(◎)为太触目,较之“住号”(○)尤招人注意。似宜改用△。适本用△,后以作字时△易与○混,故改用◎。明复之言亦有理,后当从之。   三四、叔永戏赠诗   (九月十九日)   任生用胡生送梅生往哈佛大学句   送胡生往哥伦比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