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八 治金疮禁忌方第十三

类别:其他 作者:北宋·丹波康赖字数:96更新时间:23/03/02 13:29:19
《葛氏方》云∶金疮,忌 怒,大言,大笑,思想阴阳,行动作力,多食饮咸酸、饮酒、热羹 ,皆使疮痛。疮瘥后百日、半年,乃稍稍复常耳。 又云∶若多饮粥辈,则血溢出杀人。 《陶景本草注》云∶金疮禁食猪肉、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