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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三国文
卷三十六·魏三十六 ◇ 告瑞祀天不以地配议
类别:
其他
作者:
佚名
字数:163
更新时间:23/03/02 11:39:48
《周礼》,祀天南郊,无地配之文;大魏受禅,因汉祀天以地配,此谓正月南郊常祀也。今告灵瑞,不须以地配。(《通典》五十五引尚书奏孙钦议。) 历议 史迁造《太初》,其后刘歆以为疏,复为《三统》。章和中改为《四分》,以仪天度,考合符应,时有差跌,日蚀觉过半日。至熹平中,刘洪改为《乾象》,推天七曜之符,与天地合其序。(《晋书·律历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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