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魏二十三 ◇ 告瑞祀天宜以地配议

类别:其他 作者:佚名字数:77更新时间:23/03/02 11:39:04
《礼》:有事于王父,则以王母配,不降于四时,常祀而不配也。且夫五精之帝,非重于地,今奉嘉瑞以告,而地独阙,于义未通。以地配天,于义正宜(《通典》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