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八 ◇ 二郊同日议

类别:其他 作者:严可均字数:154更新时间:23/03/02 11:33:56
伏寻制旨,周以建子祀天,五月祭地。殷以建丑祀天,六月祭地。夏以建寅祀天,七月祭地。自顷代以来,南北二郊,同用夏正。(《隋书·礼仪志》一,天监五年明山宾称云云诏更详议。) 又议 二仪并尊,三朝庆始,同以此日,二郊为允。并请迎五帝於郊,皆以始祖配飨,及郊庙受福。唯皇帝再拜,明上灵降祚,臣下不敢同也。(同上诏并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