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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后魏文
卷三十四 ◇ 奏七庙无宜阙一
类别:
其他
作者:
佚名
字数:136
更新时间:23/03/02 11:27:04
升平之会,事在于今。推功改德,实如明旨。但七庙之祀,备行日久,无宜阙一,虚有所待。臣等愚谓依先尊祀,可垂文示后。理衷。(《通典》作「俚衷)如此」。不敢不言。(《魏书·礼志》一。太和十五年四月,改营太庙。诏阙一庙,无主以自待。司空公、长乐王穆亮等奏言。又见《通典》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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