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迁主大庙诏

类别:其他 作者:佚名字数:125更新时间:23/03/02 11:25:32
(太和十五年十月) 具闻所奏,寻惟平日,倍增痛绝。今遵述先旨,营建寝庙,既而粗就。先王制礼,职司有分。移庙之日,迁奉神主,皆太尉之事,朕亦亲自行事,不得越局,专委大姓。王谌所司,惟赞板而已。时运流速,奄及缟制,复不得哀哭于明堂,后当亲拜山陵,写泄哀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