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又诏

类别:其他 作者:佚名字数:60更新时间:23/03/02 11:25:23
民由化穆,非严刑所制。防之虽峻,陷者弥甚。今犯法至死,同入斩刑,去衣裸体,男女见。岂齐之以法,示之以礼者也。令具为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