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受爵诏

类别:其他 作者:佚名字数:88更新时间:23/03/02 11:25:20
(延兴二年五月) 非功无以受爵,非能无以受禄,凡出外迁者,皆引此奏闻,求乞假品。在职有效,听下附正,若无殊称,随而削之。旧制诸镇将、刺史假五等爵及有所贡献而得假爵者,皆不得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