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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后魏文
卷四十九 ◇ 奏不许陈仲儒再造乐器
类别:
其他
作者:
佚名
字数:131
更新时间:23/03/02 11:24:39
金石律吕,制度调均,中古已来,鲜或通晓。仲儒虽粗述书文,颇有所说,而学不师授,云出已心;又言旧器不任,必须更造,然后克谐。上违成敕用旧之旨,辄持己心,轻欲制作。臣窃思量,不合依许。(《魏书·乐志》。神龟二年,陈仲儒言,宜依京房立准,以均乐器。时尚书萧宝夤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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