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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后魏文
卷九 ◇精检枷杖诏
类别:
其他
作者:
佚名
字数:109
更新时间:23/03/02 11:23:06
(永平元年七月) 察狱以情,审之五听,枷杖小大,各宜定准。然比廷尉、司州、河南、洛阳及诸狱官,鞠讯之理,未尽矜恕,掠拷之苦,每多切酷,非所以祗宪量衷、慎刑重命者也。推滥究枉,良轸于怀。可付尚书精检枷杖违制之由,断罪闻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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