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定五校等官员数诏

类别:其他 作者:佚名字数:108更新时间:23/03/02 11:23:06
(正始四年九月) 五校昔统营,位次于列卿,奉车都尉,禁侍美官,显加通贵。世移时变,遂为冗职。既典名犹昔,宜有定员,并殿中二司马亦须有常数。今五校可各二十人,奉车都尉二十人,骑都尉六十人,殿中司马二百人,员外司马三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