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恤老病诏

类别:其他 作者:佚名字数:116更新时间:23/03/02 11:22:51
(太和二十一年九月) 哀贫恤老,王者所先,鳏寡六疾,尤宜矜愍。可敕司州洛阳之民,年七十已上无子孙,六十已上无期亲,贫不自存者,给以衣食;及不满六十而有废痼之疾,无大功之亲,穷困无以自疗者,皆于别坊遣医救护,给医师四人,豫请药物以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