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报公卿议答吐谷浑慕笾

类别:其他 作者:佚名字数:83更新时间:23/03/02 11:22:24
(延和初) 公卿之议,未为失体。西秦王所收金城、χ罕、陇西之地,彼自取之,朕即与之,便是裂士,何须复廓。西秦款至,绵绢随使疏数增益之,非一匹而已。(《魏书·吐谷浑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