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余365网
|
手机女生版
|
手机男生版
|
客户端下载
最近阅读
我的书架
|
登录
注册
首页
全部作品
排行榜
目录
书页
加书架
已收藏
评论
设置
上一章
下一章
首页
>
其他
>
全汉文
卷十四 ◇ 奏议定列侯功次
类别:
其他
作者:
佚名
字数:101
更新时间:23/03/02 11:20:15
丞相臣平言:谨与绛侯臣勃、曲周侯臣商、颍阴侯臣婴、安国侯臣陵等议,列侯幸得赐餐钱奉邑,陛下加惠,以功次定朝位,臣请臧高庙。(《汉书·高后纪》,二年:诏差次列侯功,其与列侯议定奏之,丞相臣平云云,奏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手机阅读
设置
阅读主题:
正文字体:
雅黑
宋体
楷书
字体大小:
A-
16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