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草之属 藜芦

类别:其他 作者:稻生宣义字数:96更新时间:23/03/02 11:07:12
辛、苦,寒,有毒。宜用葱管者,去头,用糯米汁煮之,晒干用。黄连为使反细辛、 药、人参、沙参、紫参、丹参、苦参、又与酒相反,同用杀人。恶大黄,畏葱白,服之吐 止,饮葱汤即止。今人以千年 为藜芦,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