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五十 志十二

类别:其他 作者:薛居正字数:7261更新时间:23/03/02 10:54:02
◎郡县志(案:《郡县志序》,原本阙佚。) 河南道(西京河南府 滑州 许州 陕州 青州 兖州 宋州 陈州 曹州亳州 郑州 汝州 单州 济州 滨州 密州 颍州 濮州 蔡州) 关西道(雍州京兆府 同州 华州 耀州 乾州 陇州 泾州 原州 鄜州威州 衍州 武州 良州 府州 雄州 警州) 河东道(并州太原府 潞州 泽州 晋州 新州 武州 云州 应州 绛州慈州 隰州 辽州 沁州 解州 胜州 河中府) 河北道(魏州大名府 镇州真定府 沧州 景州 德州 邢州 磁州 澶州 贝州 相州 泰州 雄州 幽州 新城县 定州 博州 莫州深州 瑞州 静安军) 剑南道(蜀州 汉州 彭州) 江南道(黔州 处州 温州 婺州 湖州 秀州 全州 杭州 福州 台州明州 虔州 苏州 邵州 郴州 建州 道州 鄂州 潭州) 淮南道(安州 庐州 楚州 寿州 天长县) 山南道(襄州 邓州 唐州 复州 金州 忠州 万州 夔州 利州 阆州果州 朗州 集州 凤州 唐州 商州 随州 合州 雄胜军) 陇右道(秦州 成州 洮州) 岭南道(邕州 恩州 溥州 思唐州 潘州 桂州) (案:以上〔所载十道、州、府、军、县,当是以《开元十道图》为本,而于五代之改制,及仍唐旧制者则阙焉。疑原本有所删节,〕今仍录于卷首,以存其旧。) 梁开平元年,梁祖初开国,升汴州为开封府,建名东京,元管开封、浚仪、陈留、雍丘、封丘、尉氏六县,至是割滑州之酸枣、长垣,郑州之中牟、阳武,宋州之襄邑,曹州之戴邑,许州之扶沟、鄢陵,陈州之太康九县隶焉。后唐复降为汴州,以宣武军为额,其阳武、长垣、扶沟、考城等四县仍且隶汴州、其余五县却还本部。晋天福中,复升为东京,复以前五县隶之,汉、周并因之。单州本单父县,梁为辉州,后唐同光二年,复旧,隶宋州,周广顺中,割隶曹州。(案:以上二条见《太平御览》,其余郡县阙略不全。今考是书诸志多本《五代会要》,谨采《五代会要》附载于后。) 后唐长兴三年四月,中书门下奏:“据《十道图》,旧制以王者所都之地为上,本朝都长安,遂以关内道为上。今宗庙宫阙皆在洛阳,请以河南道为上,关内道为二,河东道第三,河北道第四,剑南道第五,江南道第六,淮南道第七,山南道第八,陇右道第九,岭南道第十。”从之。 河南道 滑州酸枣县、长垣县(梁开平三年二月,割隶汴州。后唐同光二年二月,酸枣县却隶滑州,长垣县却改为匡城县。晋天福三年十月,酸枣县却割隶开封府。) 郑州中牟县、阳开县(梁开平三年二月,割隶汴州。后唐同光二年二月,敕:“中牟县却隶郑州。”晋天福三年十月,中牟县却割属开封府。) 宋州襄邑县(梁开平三年二月,割隶汴州。后唐同光二年,却隶宋州。晋天福三年十月,复割隶开封府。) 曹州戴邑县(梁开平三年二月,割隶汴州。后唐同光二年二月,复为考城县。) 许州扶沟县、鄢陵县(梁开平三年二月,割隶汴州。后唐同光二年二月,鄢陵县却隶许州。天成元年九月,扶沟县却隶许州。晋天福三年十月,并割属开封府。) 陈州太康县(梁开平三年二月,割隶汴州。后唐同光二年二月,复隶陈州。晋天福三年十月,却属开封府。) 单州楚丘县(梁开平四年四月,割隶宋州。) 砀山县(后唐同光二年二月,敕:“砀山县,伪梁创为辉州,并单州后,理所于辉州。今宜却属单州,其辉州依旧为砀山县。”) 汝州叶县、襄城县(后唐同光二年十二月,租庸使奏:“二县原属汝州,今隶许州,伏缘最邻京畿,户口全少,伏乞却割隶汝州。”从之。) 临汝县(周显德三年三月废。) 密州辅唐县(梁开平二年八月,改为安丘县。后唐同光元年十月,复为辅唐县。晋天福七年七月,改为胶西县,避国讳也。) 济州(周广顺二年九月,以郓州钜野升为州。其地望为上,割兖州任城、中都,单州金乡等县隶之。至其年十二月,又割郓州郓城县隶之,中都县却隶郓州。) 滨州(周显德三年六月,敕:“以赡国军升为州。其地望为上,直属京,割棣州渤海、蒲台两县隶之。”) 关内道 京兆府奉先县(梁开平三年二月,割隶同州。后唐同光三年二月,却隶京兆府。) 武功县、好畤县(后唐长兴元年五月,敕:“并临等四乡却隶京兆府。”)渭南县(周显德三年四月,割属华州。) 同官县(梁开平三年三月,割隶同州。后唐同光三年七月,割隶耀州。) 美原县(后唐同光三年七月,割隶耀州。) 华州洛南县(后唐同光三年六月,河中府奏;“韩城、郃阳、澄城县。伪梁割属当府,其澄城县今请却属同州,韩城、郃阳县且属当府。”从之。天成元年七月,敕:“韩城、郃阳二县却割隶同州。”) 陇州汧阳县、汧源县、吴山县(后唐长兴元年五月,依旧割隶陇州。) 泾州平凉县(后唐清泰三年正月,泾州奏:“平凉县,自吐蕃陷渭州,权于平凉县为渭州理所,遂罢平凉县。又有安国、耀武两镇兼属平凉,其赋租节目,并无县管。今却置平凉县,管安国、耀武两镇人户。”从之。) 临泾县(后唐清泰三年二月,原州刺史翟建奏“本州自陷吐蕃,权于临泾县为理所。临泾元属泾州,刺史只管捕盗,其人户即泾州管县。既无属县,刺举何施,伏乞割临泾属当州。”从之。) 鄜州鄜城县(梁开平三年四月,改为昭化县。后唐同光元年十月,复为鄜城县。) 咸宁县(周显德三年三月十日废。) 威州(晋天福四年五月,敕:“灵州方渠镇宜升为威州,隶灵武,仍割宁州木波、马岭二镇隶之。”周广顺二年三月,改为环州。显德四年九月,降为通远军。) 衍州(周显德五年六月,废为定平镇,隶邠州。) 武州(周显德五年六月,废为潘源县,隶渭州。) 河东道 绛州(梁开平四年四月,割属晋州。后唐同光二年六月,却割属河中府。) 慈州、隰州(后唐同光二年六月,割隶晋州。) 仪州(梁开平三年闰八月,敕:“兖州管内已有沂州,其仪州改为辽州。”晋天福五年三月,并沁州割隶潞州,六年七月,并沁州却隶太原。) 解州(汉乾祐元年九月,升解县为州,割河中府闻喜、安邑、解三县为属邑。) 河中府稷山县(后唐同光二年正月,割隶绛州。) 慈州仵城县、吕香县(周显德三年三月降。) 河北道 镇州(后唐同光元年四月,改为北京,至十一月,复改为成德县。) 幽州北平县(后唐长兴三年八月,改为燕平县。) 沧州长芦县、乾符县(周显德三年十月,并入清池县) 无棣县(周显德五年,改为保顺军。) 弓高县(周显德六年二月,并入东光县。 博州武水县(周显德三年十月,并入聊城。) 深州博野县(周显德四年五月,割隶定州。) 泽州(梁开平元年六月,割隶河阳,四年二月,却隶潞州。) 德州(晋天福五年十一月,移就长河县为理所。) 泰州(后唐天成三年三月,升奉化军为泰州,以清苑县为理所,至晋开运二年九月,移就满城县。至周广顺二年二月,废州,其满城割隶易州。) 雄州、霸州(周显德六年五月,以瓦桥关为雄州。割容城、归义二县隶之;益津关为霸州,割文安、大成二县隶之。地望并为中州,时初平关南故也。) 剑南道 蜀州唐兴县(梁开平二年八月,改为陶胡县。后唐同光元年十月,复为唐兴县。) 彭州唐昌县(梁开平二年八月,改为归化县。后唐同光元年十月,复为唐昌县。) 江南道 杭州临安县(梁开平二年正月,改为安国县。) 福州闽清县(梁开平元年十月,移就梅溪场置。) 苏州吴江县(梁开平三年闰八月,两浙奏,于吴松江置县。) 明州望海县(梁开平三年闰八月,两浙奏置。) 处州松杨县(梁开平四年五月,改为长松县。) 秀州(晋天福三年十月,两浙钱元瓘奏,以杭州嘉兴县置。) 湘州(晋天福四年四月,湖南马希范奏,以湘川县置州,仍置清湘县,并割灌阳县隶之。) 淮南道 寿州(周显德四年,移于颍州下蔡县,仍以下蔡县为倚郭,以旧寿州为寿春县。) 盛唐县(梁开平二年八月,改为灊山县。后唐同光元年十月,复为盛唐。) 山南道 复州(梁乾化二年十月,割隶荆南。后唐天成二年五月,却隶襄州。晋天福五年七月,直属京,并为防御。) 果州(后唐天成二年五月,隶利州。) 唐州慈丘县(周显德三年三月废。) 邓州临湍县(汉乾祐元年正月,改为临濑县,避庙讳也。) 菊潭县、向城县(周显德三年三月废。) 商州乾元县(汉乾祐二年六月,改为乾祐县,割隶京兆。) 襄州乐乡县(周显德六年二月,并入宜城。) 陇右道 秦州天水县、陇城县(后唐长兴三年二月,秦州奏:“见管长道、成纪、清水三县外,有十镇,征科并系镇将。今请以归化、恕水、五龙、黄土四镇就归化镇复置旧陇城县,赤砂、染坊、夕阳、南冶、铁务五镇就赤砂镇复置旧天水县。其白石、大泽、良恭三镇割属长道县。”从之。) 成州同谷县、栗亭县(后唐清泰三年六月,秦州奏:“阶州元管将利、福津两县,并无迁镇,成州元管同谷县,余并是镇,便系征科。今欲取成州西南近便镇分并入同谷县,其东界四镇,别创一县者,州西南有府城、长丰、魏平三镇,其地东至泥阳镇界二十五里,北至黄竹路金砂镇界五十里,南至兴州界三十里,西至白石镇界一百一十里,西南至旧阶州界砂地岭四十五里。其三镇管界并入同谷县,废其镇额。州东界有胜仙、泥阳、金砂、栗亭四镇,东至凤州美赡镇界十五里,南至果州界二十里,北至高桥三十五里,西至同谷界三十五里,北至秦州界六十七里,欲并其四镇地于栗亭县。其征科委县司,捕盗委镇司。”从之。) 岭南道 潘州茂名县(梁开平元年五月,改为越裳县。至后唐同光元年十月,复为茂名县。) 桂州纯化县(梁开平元年五月,改为归化县。后唐同光元年十月,复为纯化县。) 邕州(晋天福七年七月,改为诚州,避庙讳。) 溥州(晋开运三年三月,升桂州全义县为州,仍改全义县为德昌县,并割桂州临川、广明、义宁等三县隶之,从湖南马希范奏也。) 附录 进旧五代史表 多罗质郡王臣永瑢等谨奏,为《旧五代史》编次成书恭呈御览事。 臣等伏案薛居正等所修《五代史》,原由官撰,成自宋初,以一百五十卷之书,括八姓十三主之事,具有本末,可为鉴观。虽值一时风会之衰,体格尚沿于冗弱;而垂千古废兴之迹,异同足备夫参稽。故以杨大年之淹通,司马光之精确,无不资其赅贯,据以编摩,求诸列朝正史之间,实亦刘昫《旧书》之比。乃征唐事者并传天福之本,而考五代者惟行欧阳之书,致此逸文,浸成坠简。阅沉沦之已久,信显晦之有时。 钦惟我皇上绍绎前闻,纲罗群典,发秘书而雠校,广四库之储藏。欣覯遗篇,因裒散帙,首尾略备,篇目可寻。经呵护以偶存,知表章之有待,非当圣世,曷阐成编。臣等谨率同总纂官右春坊右庶子臣陆锡熊、翰林院侍读臣纪昀,纂修官编修臣邵晋涵等,按代分排,随文勘订,汇诸家以搜其放失,胪众说以补其阙残,复为完书,可以缮写。 窃惟五季虽属闰朝,文献足征,治忽宜监。有《薛史》以综事迹之备,有《欧史》以昭笔削之严,相辅而行,偏废不可。幸遭逢乎盛际,得焕发其幽光,所裨实多,先睹为快。臣等已将《永乐大典》所录《旧五代史》,依目编辑,勒成一百五十卷,谨分装五十八册,各加考证、粘签进呈。敬请刊诸秘殿,颁在学官。搜散佚于七百余年,广体裁于二十三史。著名山之录,允宜传播于人间;储乙夜之观,冀禀折衷于睿鉴。惟惭疏陋,伏候指挥,谨奏。 乾隆四十年七月初三日 多罗质郡王臣永瑢 经筵日讲起居注官武英殿大学士臣舒赫德 经筵日讲起居注官文华殿大学士臣于敏中 工部尚书和硕额驸一等忠勇公臣福隆安 经筵讲官协办大学士吏部尚书臣程景伊 (经筵讲官户部尚书臣王际华) 经筵讲官礼部尚书臣蔡新 经筵讲官兵部尚书臣嵇璜 经筵讲官刑部尚书仍兼户部侍郎臣英廉 都察院左都御史臣张若溎 经筵讲官吏部左侍郎臣曹秀先 户部右侍郎臣金简 御制题旧五代史八韵 上承唐室下开宋,五代兴衰纪欲详。 旧史原监薛居正,新书重撰吉欧阳。 泰和独用滋侵佚,永乐分收究未彰。 四库搜罗今制创,群儒排纂故编偿。 残缣断简研磨细,合璧连珠体裁良。 遂使已湮得再显,果然绍远藉搜旁。 两存例可援刘昫,专注事曾传马光。 序以行之诗代序,惕怀殷鉴念尤长。 ◎旧五代史编定凡例 一、《薛史》原书体例不可得见。今考其诸臣列传,多云事见某书,或云某书有传,知其于梁、唐、晋、汉、周断代为书,如陈寿《三国志》之体,故晁公武《读书志》直称为诏修梁、唐、晋、汉、周书。今仍按代分编,以还其旧。 一、《薛史》本纪沿《旧唐书》帝纪之体,除授沿革,钜纤毕书。惟分卷限制为《永乐大典》所割裂,已不可考。详核原文,有一年再纪元者,如上有同光元年春正月,下复书同光元年秋七月,知当于七月以后别为一卷。盖其体亦仿《旧唐书》,《通鉴》尚沿其例也。今厘定编次为本纪六十一卷,与《玉海》所载卷数符合。 一、《薛史》本纪俱全,惟《梁太祖纪》原帙已阙,其散见各韵者,仅得六十八条。今据《册府元龟》诸书征引《薛史》者,按条采掇,尚可薈萃。谨仿前人取《魏澹书》、《高氏小史》补《北魏书》之例,按其年月,条系件附,厘为七卷。 一、五代诸臣,类多历事数朝,首尾牵连,难于分析。欧阳修《新史》以始终从一者入梁、唐、晋、汉、周臣传,其兼涉数代者,则创立杂传归之,褒贬谨严,于史法最合。《薛史》仅分代立传,而以专事一朝及更事数姓者参差错列,贤否混淆,殊乖史体,此即其不及《欧史》之一端。因篇有论赞,总叙诸人,难以割裂更易,姑仍其旧,以备参考。得失所在,读史者自能辨之。 一、《后妃列传》,《永乐大典》中惟《周后妃传》全帙具存,余多残阙。今采《五代会要》、《通鉴》、《契丹国志》、《北梦琐言》诸书以补其阙,用双行分注,不使与本文相混也。 一、《宗室列传》,《永乐大典》所载颇多脱阙。今并据《册府元龟》、《通鉴注》诸书采补,其诸臣列传中偶有阙文,亦仿此例。 一、诸臣列传,其有史臣原论者,俱依论中次第排比;若原论已佚,则考其人之事迹,以类分编。 一、《薛史》标目,如李茂贞等称《世袭传》,见於《永乐大典》原文;其杨行密等称《僣伪传》,则见于《通鉴考异》。今悉依仿编类,以还其旧。 一、《薛史》诸志,《永乐大典》内偶有残阙。今俱采《太平御览》所引《薛史》增补,仍节录《五代会要》诸书分注于下,以备参考。 一、凡纪传中所载辽代人名、官名,今悉从《辽史索伦语解》改正。 一、《永乐大典》所载《薛史》原文,多有字句脱落、音义舛讹者。今据前代征引《薛史》之书,如《通鉴考异》、《通鉴注》、《太平御览》、《太平广记》《册府元龟》、《玉海》、《笔谈》、《容斋五笔》、《青缃杂记》、《职官分纪》、《锦绣万花谷》、《艺文类聚》、《记纂渊海》之类,皆为参互校订,庶臻详备。 一、史家所纪事迹,流传互异,彼此各有舛误。今据新旧《唐书》、《东都事略》、《宋史》、《辽史》、《续通鉴长编》、《五代春秋》、《九国志》、《十国春秋》及宋人说部、文集与五代碑碣尚存者,详为考核,各加案语,以资辨证。 一、陶岳《五代史补》、王禹偁《五代史阙文》、本以补《薛史》之阙,虽事多琐碎,要为有裨史学,故《通鉴》、《欧阳史》亦多所取。今并仿裴松之《三国志注》体例,附见于后。 一、《薛史》与《欧史》时有不合。如《唐闵帝纪》,《薛史》作明宗第三子,而《欧史》作第五子,考《五代会要》、《通鉴》并同《薛史》。又,《欧史·唐家人传》云:太祖有弟四人,曰克让、克修、克恭、克宁,皆不知其父母名号。据《薛史·宗室传》,则克让为仲弟,克宁为季弟,克修为从父弟、父曰德成,克恭为诸弟,非皆不知其父母名号。又,《晋家人传》止书出帝立皇后冯氏,考《薛史》纪传,冯氏未立之先,追册张氏为皇后,而《欧史》不载。又,张万进赐名守进,故《薛史》本纪先书万进,后书守进,《欧史》删去赐名一事,故前后遂如两人。其余年月之先后、官爵之迁授,每多互异。今悉为辨证,详加案语,以示折衷。 一、《欧史》改修,原据《薛史》为本,其间有改易《薛史》之文而涉笔偶误者。如章如愚《山堂考索》论《欧史》载梁遣人至京师,纪以为朱友谦,传以为朱友谅;杨涉相梁,三仕三已,而岁月所具,纪载实异,至末年为相,但书其罢,而了不知其所入岁月;唐明宗在位七年余,而论赞以为十年之类是也。有尚沿《薛史》之旧而未及刊改者。如吴缜《五代史纂误》讥《欧史·杜晓传》幅巾自废不当云十余年;《罗绍威传》牙军相继不当云二百年之类是也。今并各加辨订于每卷之后,庶二吏异同得失之故,读者皆得以考见焉。 旧五代史提要 臣等谨案:《旧五代史》一百五十卷,并目录二卷,宋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薛居正等撰,考晁公武《读书志》云:开宝中,诏修《梁唐晋汉周书》,卢多逊、扈蒙、张澹、李昉、刘兼、李穆、李九龄同修,宰相薛居正等监修。《玉海》引《中兴书目》云:开宝六年四月戊申,诏修《五代史》,七年闰十月甲子,书成,凡百五十卷,目录二卷,为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多据累朝实录及范质《五代通录》为稿本。其后欧阳修别录《五代史记》七十五卷藏于家。修殁后,官为刊印,学者始不专习《薛史》,然二书犹并行于世。至金章宗泰和七年,诏学官止用《欧阳史》,于是《薛史》遂微。元明以来,罕有援引其书者,传本亦渐就湮没,惟明内府有之,见于《文渊阁书目》,故《永乐大典》多载其文,然割裂淆乱,已非居正等篇第之旧。恭逢圣朝右文稽古,网罗放佚,零缣断简,皆次第编摩,臣等谨就《永乐大典》各韵中所引《薛史》,甄录条系,排纂先后,检其篇第,尚得十之八九。又考宋人书之征引《薛史》者,每条采录,以补其阙,遂得依原书卷数勒成一编。晦而复彰,散而复聚,殆实有神物呵护,以待时而出者,遭逢之幸,洵非偶然也。欧阳修文章远出居正等上,其笔削体例亦特谨严,然自宋时论二史者,即互有所主。司马光作《通鉴》,胡三省作《通鉴注》,皆专据《薛史》而不取《欧史》。沈括、洪迈、王应麟辈,为一代博洽之士,其所著述,于薛、欧二史亦多兼采,而未尝有所轩轾。盖修所作,皆刊削旧史之文,意主断制,不肯以纪载丛碎自贬其体,故其词极工,而于情事或不能详备。至居正等奉诏撰述,本在宋初,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故异同所在,较核事迹,往往以此书为长。虽其文体卑弱,不免叙次烦冗之病,而遗文琐事,反藉以获传,实足为考古者参稽之助。又《欧史》止述天司、职方二考,而诸志俱阙,凡礼乐职官之制度,选举刑法之沿革,上承唐典下开宋制者,一概无征,亦不及《薛史》诸志为有裨于文献。盖二书繁简,各有体裁,学识兼资,难于偏废。昔修与宋祁所撰《新唐书》,事增文省,足以括刘晌《旧书》,而昫书仰荷皇上表章,今仍得列于正史,况是书文虽不及欧阳而事迹较备,又何可使隐没不彰哉!谨考次旧文,厘为《梁书》二十四卷、《唐书》五十卷、《晋书》二十四卷、《汉书》十一卷、《周书》二十二卷、《世袭列传》二卷、《僣伪列传》三卷、《外国列传》二卷、《志》十二卷,共一百五十卷,别为目录二卷,而搜罗排纂之意,则著于凡例,具列如左。乾隆四十年七月恭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