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清醒

类别:古代言情 作者:蓝色的梦字数:1968更新时间:21/08/30 15:14:47
肖弘文也清醒了不少,对着关靖宇道:“先扶着朴岚到床上躺一躺吧!”自己没醉,她倒醉了。 点点头,关靖宇一手托着她的肩,一手扶着她的腰,带着她走到床边,还一边走一边道:“要你来劝劝弘文兄,结果自己却喝得烂醉,你这女人到底在想什么啊?” 任由关靖宇的唠叨,朴岚完全不在五行之中了,她只是喃喃地道:“弘文,我跟你说,你别再躲起来了,要爱就要像个爷们,不爱就洒脱一点,否则你连个屁也不是……” 那粗鲁的话语到底是在哪里学来的啊?关靖宇无奈地摇摇头,把她好好地安置在床上,见她终于慢慢地安静了下来,才慢慢地转身走到肖弘文身边,道:“弘文兄,真对不起,我不知道朴岚会喝成这样还发起酒疯来。” 肖弘文有点自责道:“应该是我道歉才对,我知道她只是为了劝劝我才陪我喝酒的,我不应该让她喝。” 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关靖宇道:“其实我们都很关心你,弘文兄,你能告诉我事情到底是什么样的吗?” 轻叹地摇了摇头,肖弘文缓缓地道:“紫儿出家了,她说要继承她师傅的衣钵。不过我知道她是因为我的原因才出家的,她不想我夹在我额娘和她中间为难。我根本没能力给她幸福。” 听完了全部的缘由,关靖宇也跟着轻叹了下,“紫儿是一个好姑娘,只怪我俩的身份都不由人啊,给不了别人幸福!”这好像在说肖弘文,也好像在说他自己。 肖弘文道:“其实刚才朴岚说得很对,我根本没为紫儿做过任何的努力,我恨自己的软弱,我恨自己的无能!”说着,握拳一锤,重重地打到了桌子上。 一把拉着他,关靖宇道:“弘文兄,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紫儿她也知道,你也别再自责了。” 肖弘文还是深深地自责道:“不行,我不能就这样让紫儿离开我,我,我要到静养庵把她带出来,我要带她走。”说着,他站了起来转身就想冲出去。 见状,关靖宇双臂死死地抱着他,道:“弘文兄,你冷静点,就算你坚持要带紫儿出来,但她愿意接受吗?如果她看到你为了她变成现在这模样,只怕她会做出些不可挽回的事。” “轰”的一声,关靖宇的话有如响雷般惊醒了他。没错,紫儿如果知道他现在这样子,肯定会更加伤心难过,为了让他死心她最后有可能会永远地离开他,甚至死! 一想到这,肖弘文整个软了下来,颓废地跌坐下来,双头抱着头,痛苦道:“我没用,我真的没用,紫儿,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你啊!”说着,两行热泪缓缓而下。 第一次见他难过到这般,关靖宇心里也不好受,轻拍了拍他的肩,道:“弘文兄,朴岚有一句说得很对,紫儿只是出家,她并没有离开,只要她还活得好好的,那不也是一种幸福吗?” 爱有时也是一种放手,静静地守在她身边,默默地关心着她,那不也是一种幸福吗?! 肖弘文没有再回答,他心里清楚关靖宇说的都有道理,他明白却需要时间去接受,他知道这样的结果也许就是最好的结果。 床上的朴岚还不停地喃喃道:“佛主,你要听道德经吗?你听了可要讲道德啊,别把人家的爱人给抢了啊……”。 听着她的醉后真言,肖弘文和关靖宇互看一眼,两人也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个不合常理的话大概只有朴岚才能想到吧! 朴府里! “哎呦,我的头啊!”撑着身子,朴岚从床上缓缓地坐了起来,头像裂开一般痛,昨天到底喝了多少啊? 关靖宇忙走过去扶着她坐了起来,道:“你没事吧?怎样,头很痛吧?”他送她回府后,第二天一大早又赶了过来,他想确定她到底有没有事。 诧异他的出现,朴岚不解地看着眼前的他,问道:“关靖宇,你怎么会在这里啊?”她最后的记忆还停留在跟肖弘文扯蛋,而关靖宇后来的出现就一点也不记得了。 递给她一碗醒酒汤,关靖宇好笑道:“你还好意思问,你记得你昨天是怎么回府的吗?” 闭着眼睛努力地回想了一下,朴岚最后还是放弃了,嚷道:“呃,完全断片了,我只记得我跟弘文在房里不停地喝酒,然后就直接到现在了。” 看来她真的完全不记得自己干过什么,关靖宇取笑道:“你昨天答应说要好好地劝劝弘文兄,结果呢?自己拼个烂醉,最后还在弘文兄的房里发酒疯,差点把弘文兄给折腾死了。” 深吸了口气,朴岚讪讪地问道:“你说的是骗我的吧,我酒品那么好,怎么可能会发酒疯啊,你肯定想耍我。” 闻言,关靖宇忍点要吐血了,极度无语道:“还敢说酒品,我长这么大还真没见过一个女子像你一样,喝了酒就乱讲话,还教唆弘文兄去跟佛主抢人。哇,我还真服了你的妙语连珠啊!” 天啊,不可能吧,我该不真的教唆弘文做这般挑战权威的事吧?!朴岚扯了扯嘴角,苦笑道:“呵呵,那弘文应该没做出什么出轨的事吧?”弘文应该不会真的听了她的话做出什么事来吧?! 轻戳了戳她的头,关靖宇大笑道:“你以为弘文兄是傻子吗?正常人也不会相信你那鬼话,亏你还想得出来。” 被他嘲笑了一大轮,朴岚扁了扁嘴道:“就算是这样,我好歹也算是劝开了门,陪着弘文发泄了一场,正所谓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她的头到现在还痛啊,陪酒可是一件很艰辛的事啊! 见她如此,关靖宇也没再嘲笑她了,反而语带感激道:“嗯,其实昨天还真多亏了你,否则弘文兄也不一定肯面对事实。”